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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天津施工图

  • 时间: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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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进清廉天津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清廉政治、清廉政府、清廉干部队伍、清廉市场、清廉社会、清廉法治、清廉文化等7个方面建设,推动清廉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

  聚焦践行“两个维护”,推进清廉政治建设

  •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把握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汲取推进清廉天津建设的思想源泉、真理力量、价值导向。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高度警惕“七个有之”。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健全完善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持续放大标本兼治的叠加效应、综合效能,进一步提高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质量。

  •大力加强权力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相衔接的党内监督体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巡视等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深入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政治文化一体建设。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建设党内政治文化、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以持续整治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好人主义为重点,推动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净化。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

  聚焦便捷高效透明,推进清廉政府建设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最大限度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管体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最大限度压缩行政监管自由裁量空间。深入落实“天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等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打造“智能政府、便利天津”。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加强公共资金资源监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防止权力设租、权力寻租。

  聚焦忠诚干净担当,推进清廉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形象关,防止“带病提拔”。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持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真正做到干净用人、用干净的人。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着力强化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家访、任前谈话等制度机制,建好用好廉政档案。抓好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监督。

  •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治理,构建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坚持纠建并举,大兴好学之风、深入调查研究之风、亲民之风、尚能之风,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强化正向激励和关心关爱。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广泛宣传担当作为先进典型,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使命担当。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完善正向激励、容错免责、澄清正名、帮扶回访等制度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主动关心党员干部,健全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

  聚焦诚信规范有序,推进清廉市场建设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坚持尊商重商、亲商安商,健全完善政商交往“清”单、“亲”单,推进政商交往亲而不浊、清而不疏、亲清有为。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服务机制,常态化听取企业意见诉求,诚心诚意为企业服务。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借贷、违规持股、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干部清廉促进市场清廉。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生产、经营、交易等市场行为。坚决治理商业贿赂,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踩红线、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逃债、不侵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提升自治水平,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专业机构监督作用,促进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构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大力弘扬诚信文化。

  聚焦清廉单元引领,推进清廉社会建设

  •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在清廉天津建设中的示范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营造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浓厚氛围。

  •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文化阵地和课堂建设,把清廉文化教育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自主招生、艺体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监督,严肃查处招生招聘、后勤基建、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新时代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药生产、流通、购销领域全流程监管。严肃查处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收受“红包”、回扣和过度医疗等突出问题,坚决破除行业“潜规则”。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优良医德医风文化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

  •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在公司治理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持续加强企业混改、财务管理、重大决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行为。

  •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六步决策法”和村(居)务公开等制度,严防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腐败风险。加强基层监督,压实监督责任,完善监督体系,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用好村规氏约,推动移风易俗。

  聚焦公平公正公开,推进清廉法治建设

  •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清廉天津建设统筹谋划,与法治天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结合,从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方面加强立改废,探索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清廉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提高清廉法规制度执行力,切实发挥法规制度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推进廉洁执法司法。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制约监督制度,全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干预司法行为。落实执法、司法公开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提升市民法治素养。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聚焦崇廉倡廉守廉,推进清廉文化建设

  •加强清廉文化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把清廉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积极开展群众性清廉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清廉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医院、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

  •加强清廉文化阵地建设和产品供给。深入挖掘我市历史文化名胜、旅游景点中蕴含的清廉文化资源,打造弘扬清廉文化的载体。将清廉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和廉政教育基地等作用。鼓励支持以清廉为题材的艺术作品创作,提高清廉文化传播能力。

  •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家教家风,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分层分类开展家风建设警示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家庭助廉”和“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等活动。挖掘天津优秀传统家规家训,大力弘扬优良家风,以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徐丽 孟若冰)


原文链接:https://www.tjjw.gov.cn/html/news/2021/1022/86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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