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农业农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某某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中谋取私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日前,江西省吉安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违纪违法问题。这是江西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
江西省纪委监委把乡村振兴领域监督作为践行执纪为民理念的重要抓手,紧盯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靶向发力开展专项整治,护航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落实。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是专项整治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在专项整治中,江西纪检监察机关贯通融合“四项监督”,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同时对2021年以来受理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并综合运用提级办理、督查督办等方式,确保问题线索查清查透。
既严肃查处典型问题,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紧盯不放。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找准工作重点、痛点、难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坚决纠治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如赣州市定南县纪委监委就查处了一起典型形式主义问题,该县历市镇金鸡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谢某在惠农补贴申报工作中,工作作风漂浮、乱作为,致使农户未享受惠农政策补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这个经常‘揩油’的人被查处了,真是大快人心。现在事好办多了,推来推去的少了。”案件查处后,该村村民老张感慨不已。
在严肃查处问题形成震慑的同时,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专项整治、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等,通过制发案件通报、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相关责任单位深化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如,宜春市袁州区纪委监委在查处区农业农村局系列腐败案件后,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高标准农田领域问题,向该局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剖析问题根源、查找风险隐患,同时推动农业、财政等部门建章立制13项。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越是任务艰巨,越是需要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持续深化开展专项治理,深挖彻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江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