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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指“病灶” 开“药方” 促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地有声”

  • 时间:2024-01-21
  • 文章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请你中心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阁楼房屋的管理,加大对第三方物业公司监管力度,督促做好保障性住房和阁楼房屋的后期管理……”日前,太湖县纪委监委驻县交运局纪检监察组就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保障性住房有关问题,向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发出监察建议书,逐一列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监察建议书点中了我们在保障性住房日常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针对建议书中指出的‘病灶’,我们一定引以为戒、切实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面对纪检监察组开具的“药方”,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当即召开会议专题分析研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就细化工作流程、保障性住房动态清理等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及时堵上了监管漏洞。截至目前,该县房管中心已追缴保障性住房和阁楼房屋租户欠缴租金41.57万元,动态清理保障性住房105套。

  这是太湖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主动、灵活、适用广泛等优势,放大监督执纪功效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把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履行监督职责和落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对日常监督检查、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制发和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动部门、行业完善制度和优化机制,提升监督质效。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建议书下发后,按照“谁建议谁跟踪”原则,定期提醒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落地见效。对发现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问题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我们将持续对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刚性化,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功效,开出对症药方,让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地有声’,真正成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力武器。”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安庆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16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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