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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谦的诗心

  • 时间:2024-02-06
  • 文章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清风两袖朝天去”“要留清白在人间”,这些广为流传的诗句出自明朝贤臣于谦,既是其心声,也是其人生的写照。

  我们常说中国是诗歌的国度,诗歌既是一门优雅的艺术,也具有强烈的交际性。通过诗歌,我们知道一个人的所思所想。通过诗歌,我们评判一个人的心性,“诗心”便是由此而来,亦为中国诗歌批评中特殊的概念。

  于谦历任御史、巡抚、兵部侍郎、兵部尚书等职。他为官清廉,关心百姓。于谦留下了不少诗作,或许在同时代的诗坛中,他的成就不及“前七子”或“后七子”,但因其性格、其遭遇,他的诗歌或比“前七子”或“后七子”更加深入人心。正如我们因颜真卿的刚直而更加欣赏他的书法一样,我们也因于谦的忠烈而更加欣赏他的诗歌。

  于谦在山西、河南等地任巡抚时,兢兢业业,不贪私利,不畏强暴,为民造福,政声清卓。当时,官场风气不佳,贿赂公行。地方官员进京,必须向当朝权贵馈送重金厚礼,否则后果难堪,更无论“进步”与否了。身处时代酸雨中的于谦,没有随波逐流,反而正气充盈。他每次进京,只带随身物品,轻装简行。有的同僚怕他遭殃,劝道不带金银入京,也应带点手帕、蘑菇、线香等土特产品送一送啊!于谦举起袖子笑着回答:“我带有两袖清风!”为明心志,他还赋诗一首:“绢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成语“两袖清风”由此而生,也成了做官清廉、品德高尚的代名词。

  于谦久在地方任职,深知民间疾苦。他认为,手帕、蘑菇、线香是地方土特产,不少百姓赖此作生活补贴之用,实为民脂民膏,如将其作为联络权贵的物品,众多百姓必受其累。由此可见,他被百姓称为“于青天”,绝非偶然。于谦一生清正廉洁,不恃权谋利,一切以社稷为重,被人称颂。

  在土木堡之变后,于谦力挽狂澜,被称为“救时宰相”。清朝人编修的《明史》也对他称赞有加,认为他“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作为明朝名臣、民族英雄的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他们最后都魂归西湖。令人感慨的是,于谦与岳飞都被陷害。于谦被下狱抄家,竟“家无余赀”,清澈见底。抄家者见正屋紧闭,还上了锁,认为其内必藏钱财,打开一看,原来都是朝廷赏赐之物。于谦奉命收下后,却把它们锁了起来,从未拿去示人,拿去炫耀。这与一些“赃累巨万”的贪官污吏相比,真有霄壤之别。时间终究会为高尚者书写金色的铭文,后来于谦平反昭雪,获赐谥、建祠等,为后世景仰。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首《石灰吟》是于谦年轻时写的明志诗,更是他一生清正、坚守理想、无私奉献、敢于斗争的生动诠释。这首托物言志诗,语言简朴易懂,内涵却很深厚。作者以石灰作比喻,抒发了自己坚强不屈、洁身自好的优秀品质和不同流合污的深沉情怀。同时,该诗还告诉人们,“要留清白在人间”并非易事,要经受得住长久的打磨,要不惧烈火焚烧等重重考验,还需要关键时刻、关键较量、关键抉择时不怕粉身碎骨的非凡胆略与坚强意志。

  在家风家教方面,于谦也给我们有益的启示。他给予儿子深深父爱的同时,十分注重对其道德品质的培育与塑造,以身作则,潜移默化。于谦任山西巡抚时,收到家信,说长子于冕的十三岁生日要到了,希望他不要忘记。对于家人的心思,于谦自然明白,深思之后,写了一首诗表达期望:“阿冕今年已十三,耳边垂发绿鬖鬖。好亲灯火研经史,勤向庭闱奉旨甘。衔命年年巡塞北,思亲夜夜梦江南。题诗寄汝非无意,莫负青春取自惭。”于冕收到这份“生日礼物”后,读懂了父亲的心意,认真研读经史,孝敬长辈,修身养性。后来,于冕经受住了种种严峻考验,成人成才,并把父亲的遗稿结集出版,是为《节庵存稿》。

  诗言志,诗抒情。于谦留下的一首首不朽诗作,言的是为国效劳、为民造福的高志大志,抒的是超越庸常、构建美好的真情深情。这些无疑是跨越时空的宝贵财富,给后来者以持续滋养。无论是在寒冬、初春,还是在盛夏、金秋,读这样的诗,是一种幸福,是一种共鸣,是一种修炼,必有助于照亮前行的路,更好地抵达目的地。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lzjy/lzwsp/202401/t20240131_83655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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