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4.2万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2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9万件,其中谈话函询4369件。立案9813件,其中立案省管干部42人、县处级干部427人、乡科级干部1770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116人。处分9750人,其中党纪处分8477人、政务处分2289人;处分厅局级干部43人,县处级干部416人,乡科级干部1660人,一般干部1448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6183人。
图1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202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6.7%;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7714人次,占25.7%;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164人次,占3.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108人次,占3.7%。
图2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案件327件,涉及340人,移送检察机关1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