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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4年1月23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 时间:2024-02-19
  • 文章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雁飞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作出了人大贡献。

  一、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常委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安排,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突出主题主线,以读书班、专题学习研讨、音乐思政课等形式抓实理论学习,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持续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立足人大职责定位开展“小切口”调研,形成调研报告18篇、成果转化清单41项,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作出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等,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好、运用好。动真碰硬抓好检视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9个、明确整改措施17项。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讲、学、训”活动。去年6月,赵乐际委员长来川检查调研,对省人大常委会主题教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按规定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一年来请示报告54件次,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1人次,确保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建立完善向相关部门通报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满意度测评等情况的工作机制,为党委选人用人提供参考。根据省委安排,组成11个督查组赴21个市(州),开展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要部署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持续推动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制定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从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明确11项工作举措,以人大之力助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使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上。出台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的意见,提出17条措施,完善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关机制。坚持向社会公开征集法规草案、监督议题意见,共收到对36件法规草案的意见80条、对今年监督议题的建议74条。做实做细“开门审预算”,听取省人大代表、各部门、社会各界对2024年预算草案编制的意见建议。完善代表和基层人大负责同志列席、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等制度,邀请73人次国、省人大代表和36人次基层人大负责同志列席,32人次公民旁听,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推动建好用好全省1.3万余个代表家站等履职平台,使人大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二、着力提高立法质效,以高水平法治供给助力四川现代化建设

  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强化立法项目统筹协调,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工作,着力夯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支撑。全年共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25件,通过16件,审查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45件。

  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立法。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提出的“四个发力”重要要求和省委工作部署,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确定立法项目。制定四川天府新区条例,审议成都东部新区条例,助力新区更好发挥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擎作用。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审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立法调研,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修改安全生产条例,推动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修改旅游条例,助力打造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才高地、促进知识产权创新与应用等重点工作,制定社会信用条例,审议职业教育条例、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立法。制定食品安全条例,建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督管理制度,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审议精神卫生条例,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工会法实施办法,在健康、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强化权益保护。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审议公共图书馆条例、世界遗产保护条例,开展川剧保护传承、古籍保护利用立法调研,推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助力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审议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推动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深化拓展协同立法。总结协同立法工作经验,健全工作机制,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援助等4项协同立法调研,加速“上新”一批具有川渝辨识度的“小快灵”法规。以“四川条例 川陕甘决定”新模式,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协同立法,为国家公园立法进行了地方实践探索。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协同完成泸沽湖保护立法,使两省共管的“高原明珠”由“一湖分治”走向“一湖共治”。指导成德眉资四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指导开展安宁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推动协同立法在我省走向纵深、在全国走在前列。

  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地方组织法、立法法修改后的新要求,总结地方立法实践经验,审议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扎实推进四川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在“一府一委两院”和21个市(州)密切配合下,集中清理全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万余件。对233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办理4件公民审查建议。对46件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指导市(州)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小切口”立法,推动提高市(州)立法质量。

  三、聚焦中心大局和民生关切,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全年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1个、执法检查报告6个,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3次。

  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开展监督。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听取审议我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修订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助力共建一流营商环境。围绕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听取审议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天府粮仓”建设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进和运行管理等情况报告,开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台湾同胞投资保护“一法一实施办法”等执法检查,聚焦耕地保护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积极推动县乡两级政府向同级人大专门报告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助力省委重大发展战略落地落实。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和反间谍安全防范、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等执法调研,促进维护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紧扣增进民生福祉开展监督。把全省30件民生实事作为重点监督事项,督促加快推进有关项目落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化物业管理和服务的热切期盼,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并结合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开展预制菜发展与安全调研督导,督促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听取审议“一老一小”工作、实施民族自治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等情况报告,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支持攀枝花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情况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组织召开支持助推试验区建设工作座谈会、省级相关部门推进情况专题会,助推试验区建设扎实起步。听取审议年度节能减排工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报告,检查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四川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推动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聚焦权力依法运行开展监督。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省“两院”上半年重点工作等情况报告,在全国人大指导下,调研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督促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聚焦社会重点关切,听取审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监督支持政府健全反诈工作机制、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开展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专题调研,联动省监委和五个重点市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督促执法和司法机关强化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形成有效震慑,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审查批准年度省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预算执行、省级财政文化专项资金执行和安排情况报告,督促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批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助力促投资稳增长防风险。听取审议政府债务情况报告,推动健全债务管理制度机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在全国率先启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预警指标体系地方标准制订工作,有序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示范点建设。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6个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促进审计成果有效运用。

  四、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代表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努力提高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持续深化“两个联系”工作。切实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人大代表联系,9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267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建立常态化联系。拓展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建设运行的指导意见,开展优秀代表家站评选活动,推动人大代表中的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进入代表家站联系群众,五级人大代表就近就便进家站开展活动。

  着力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加强长江上游航运能力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形成5件闭会期间建议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21个市(州)人大常委会组织本地区国、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省人大代表共形成专题调研报告270篇。支持农业农村、外事侨务等10个代表专业小组开展活动。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动员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走访群众230万人次、企业8万余家,形成代表建议8万余件,推动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20万件。加强对县乡两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在民生实事项目中征集优秀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认真做好四川代表团代表议案建议工作,15件建议被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与重庆代表团共同提出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全团建议。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办理工作经验。开展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典型案例选编工作,加强代表建议交流和正向激励。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13件,已全部审议完毕;建议1026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8件,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有关专门委员会督办,示范推动各部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推进代表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开展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各4期,实现新任基层代表培训全覆盖。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完善代表履职档案等制度,认真做好直选代表回原选区述职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全省直选代表向选民述职月”活动。扩大代表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参与,积极推荐70余名国、省人大代表担任监督员、监察员、专家智库人选。通过开设移动有声书库、发送手机报、定期寄送“一府一委两院”相关资料、订阅书籍杂志等多种方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五、紧扣“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个机关”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不断巩固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常态化听取机关党组和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汇报,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对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监督的工作措施,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围绕贯彻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开展专题学习培训、集中宣讲等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持续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年龄、专业、知识结构,及时增补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推动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召开常委会专题会议,听取市(州)人大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召开全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会议,着力提升“三服务”工作质效和水平。大兴调查研究,形成关于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助力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四川篇章的思考等重点课题调研报告13篇。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支持青工委打造青年品牌矩阵,加强干部学习培训、对外交流和基层实践锻炼。

  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构建职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有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修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机关督查工作办法,优化调整新闻发布办法。汇编85项工作制度和程序规范。健全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机制,严格落实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等制度,持续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严实纪律作风。扎实推进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落实精文简会要求,提升会议质效。召开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政德教育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组织开展廉政参观鉴学主题活动,持续巩固提升良好政治生态。

  一年来,常委会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种子法、湿地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执法检查,配合征求法律草案意见,形成专题报告,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作出关于授权省政府、成都市政府为保障成都大运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为成都大运会顺利筹备和举办提供有力保障。扎实做好人大外事侨务工作,深化人大对外交流合作,赴意大利、沙特、新西兰等9个国家访问,邀请华侨列席、香港驻成都经贸办负责人和外国驻蓉领事机构官员旁听省人代会,锦江大礼堂——四川省人大历史陈列馆成功申报为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的交流合作,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第四次、第五次联席会议,以高水平合作助推双城经济圈建设纵深推进。全面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办理群众来信1348件,接待群众来访1192批1535人次、网上信访394件,推动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扎实开展全省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一中心五平台”信息化新格局。顺利完成省人大制度研究会换届工作,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人大工作实践探索。持续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一报一刊一网”“两微两号”媒体作用,用活用好人大历史陈列馆,讲好人大故事。

  各位代表!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全国人大有力指导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担当尽责、扎实工作,离不开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离不开全省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充分信任。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人大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的方式方法还不完善,立法工作的精细化程度还不够;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监督成果转化运用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两个联系”工作做得还不细致,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还有短板;自身建设还有一些薄弱环节。针对这些问题,常委会将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2024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做好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扎实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统筹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是: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认真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定期向省委报告全面工作,及时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二、深入推进高质量立法。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效。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都东部新区、宜宾三江新区、促进川菜发展、地质灾害防治等条例,作出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的决定,修改湿地保护、世界遗产保护、科学技术进步、消防等条例。围绕城乡融合发展,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例,修改农村公路条例,开展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新型工业化促进、开发区管理等条例立法调研。落实川渝人大联席会议安排,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协同做好川剧保护传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法律援助等立法,作出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审查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

  三、持续加强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安全生产、制造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情况报告。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听取川渝高竹新区财税政策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管理、铁路安全管理等条例执法检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构建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共治格局专题询问。围绕全省30件民生实事推进、支持攀枝花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围绕促进财政规范稳健运行和预算管理绩效提升等目标,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审计工作监督,推动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有效发挥。

  四、更好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丰富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拓展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扎实开展代表进家站履职活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高质量做好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工作。全面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持续开展代表履职培训。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讲、学、训”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不断完善符合人大特点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提升常委会和机关运行质效。加强向全国人大工作汇报,密切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和省内市县乡三级人大的联系协作,切实增强人大工作合力。积极拓展与国外地方议会、友好组织、海外侨团侨领的交流渠道,持续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各位代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rdzx/2024/2/18/683532b7847d4457a5b3020e276c9b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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