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委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热点专题

我省印发负面清单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 时间:2024-03-02
  • 文章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近日,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甘肃省亲清政商交往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进一步厘清政商交往边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加快形成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与各类民营企业之间既亲又清、良性互动的氛围,为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负面清单》是继去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甘肃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之后,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又一制度性补充。

  《负面清单》列出“七个严禁”“二十八个不得”的具体要求。包括严禁破坏公平竞争环境,严禁违背政府诚信原则,严禁服务监管应为不为,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力,严禁违规干预企业活动,严禁变相侵占企业权益,严禁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等,对政商交往行为划出边界,反向警醒各级干部把握边界、规范行为,正向激励各级干部放下包袱、担当作为。

  《负面清单》聚焦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划出一定不能做、做了要追责的“红线”“底线”。比如,在严禁服务监管应为不为方面,要求不得在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方面不作为、慢作为,该审批不审批、该服务不服务、该指导不指导;不得对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在严禁违规干预企业活动方面,要求不得对惠企政策的落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违规截留扶持民营企业的资金物资,阻碍决策执行,影响政策落地;不得违规干预和插手民营企业项目选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采购销售和企业股权转让、资本运作等市场经济活动。在严禁利用权力谋取私利方面,要求不得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证照颁发审验、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市场监管、税收征管等方面,对民营企业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不得违规在民营企业兼职或借用资质证书等领取薪酬;不得收受民营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

  “《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划清了不可为的事项,明晰了工作底线,让我们在开展工作中更有把握、更有底气。”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有关负责人说。

  “七个严禁”聚焦当前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是对各地各部门以及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民营企业和社会的郑重承诺。为此,《负面清单》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担负起亲清政商交往的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主动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各级干部也要坦荡清白同企业打交道,尤其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更要积极靠前服务,真心实意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做到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实现“亲”而有度与“清”而有为的统一。

  据了解,制定实施《负面清单》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提醒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干部,在与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不越纪、不触法、不谋私,让民营企业切身感受到有温度、尺度和透明度的营商环境。

  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整改服务民营企业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严重违反负面清单的“四风”、腐败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问责。同时,将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容错免责机制,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负责,营造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良好干事氛围。(张莉)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873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