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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甘肃印发负面清单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 时间:2024-03-02
  • 文章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近日,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甘肃省亲清政商交往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进一步厘清政商交往边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加快形成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与各类民营企业之间既亲又清、良性互动的氛围,为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负面清单》是继去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甘肃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之后,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又一制度性补充。

  《负面清单》列出“七个严禁”“二十八个不得”的具体要求。包括严禁破坏公平竞争环境,严禁违背政府诚信原则,严禁服务监管应为不为,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力,严禁违规干预企业活动,严禁变相侵占企业权益,严禁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等,对政商交往行为划出边界,反向警醒各级干部把握边界、规范行为,正向激励各级干部放下包袱、担当作为。

  《负面清单》聚焦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划出一定不能做、做了要追责的“红线”“底线”。比如,在严禁服务监管应为不为方面,要求不得在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服务方面不作为、慢作为,该审批不审批、该服务不服务、该指导不指导;不得对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在严禁违规干预企业活动方面,要求不得对惠企政策的落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违规截留扶持民营企业的资金物资,阻碍决策执行,影响政策落地;不得违规干预和插手民营企业项目选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采购销售和企业股权转让、资本运作等市场经济活动。在严禁利用权力谋取私利方面,要求不得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证照颁发审验、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市场监管、税收征管等方面,对民营企业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不得违规在民营企业兼职或借用资质证书等领取薪酬;不得收受民营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

  “《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划清了不可为的事项,明晰了工作底线,让我们在开展工作中更有把握、更有底气。”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有关负责人说。

  “七个严禁”聚焦当前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是对各地各部门以及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民营企业和社会的郑重承诺。为此,《负面清单》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担负起亲清政商交往的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主动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各级干部也要坦荡清白同企业打交道,尤其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更要积极靠前服务,真心实意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做到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实现“亲”而有度与“清”而有为的统一。

  据了解,制定实施《负面清单》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提醒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干部,在与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不越纪、不触法、不谋私,让民营企业切身感受到有温度、尺度和透明度的营商环境。

  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整改服务民营企业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严重违反负面清单的“四风”、腐败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问责。同时,将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容错免责机制,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负责,营造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良好干事氛围。(张莉)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8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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