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贵港市委批准,贵港市纪委监委对贵港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市交警支队原支队长黄文新(已退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黄文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和职业底线,将公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多次未经批准出入境;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以亲属名义违规经商,并从中获利;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公司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黄文新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港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文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贵港市纪委监委)
编辑:周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