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套取资金,只要不装在自己包包里或者自己私用,就不算什么,也就不得受到处理,没想到还是被处分了。”近日,广元市剑阁县金仙镇金仙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张某某收到党纪处分决定时悔恨不已。
前不久,剑阁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低收入群众就业补贴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期间,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利用线上大数据对比发现了部分违纪违规问题疑点,随即检查组通过实地调查、调取资料、个别座谈等线下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查处金仙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张某某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问题,这是开展低收入群众就业补贴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效之一。
早在2019年,张某某就对镇级公益性岗位动起了歪心思,便想从中套取补贴资金用于解决村集体开支欠账的问题。于是他便想到将自己上报为镇级公益性岗位人员。2020年度张某某共套取补贴资金1.62万元,并将该笔资金用于支付场镇垃圾中转费。最终,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本场处分决定宣布会,不仅仅是送达处分决定,而是要让全镇的村组干部时刻保持警醒,更要加强党规党纪的学习。”处分决定宣布会上,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张某某违纪案是剑阁县纪委监委开展低收入群众就业补贴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查处的典型案件之一。2023年11月,剑阁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低收入群体就业补贴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聚焦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使用、技能人才评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方面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剑阁县纪委监委开展低收入群众就业补贴专项检查。(林旋 摄)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将全县划分为6个片区,同步制发监督检查工作清单,明确了工作重点、工作流程等内容,监督检查实现了“按单执行”,从而破解了基层监督存在的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等难题,打通了监督检查最后一公里。
此外,由县审计局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对全县29个乡镇公益性岗位开展清理,全面摸清底数,并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展数据分析比对,发现全县有17名村干部涉嫌安置为公益性岗位,核实并清退13名被安置为公益性岗位的村干部,追回资金5.5万元。
“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措施配套、成果运用机制,压紧压实各职能部门责任,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强大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更大实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始终坚持以案件查办为引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相关行业部门通过完成问题整改整治以及制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作者:仲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