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消息:经石嘴山市委批准,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对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原副总经理刘尚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尚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婚庆事宜敛财;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投资入股经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多人财物,为他人在煤矿转包、承包过程中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刘尚存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初心,丧失理想信念,辜负党组织的培养信任,法纪意识淡薄,个人私欲膨胀,利用职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石嘴山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尚存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刘尚存简历:
刘尚存,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宁夏惠农人,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0.11-1983.01 部队服役
1983.01-1984.11 原惠农县燕子墩乡务农
1984.11-1986.05 原惠农县尾闸乡武装专干
1986.05-1993.05 原惠农县燕子墩乡武装部副部长
1993.05-1995.11 原惠农县燕子墩乡武装部部长
1995.11-1996.08 原惠农县燕子墩乡副乡长
1996.08-1998.02 原惠农县西永固乡副乡长
1998.02-2001.12 原惠农县西永固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1.12-2003.04 原惠农县西永固乡党委书记
2003.04-2004.12 原惠农县煤炭公司经理
2004.12-2011.11 石嘴山市矿业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1.11-2014.12 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14.12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