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观看警示教育片,我没能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警,没想到现在自己竟成了‘片中人’……”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纪委监委在拍摄警示教育片时,该区碑廓镇大朱曹一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宝龙的感慨发人深省。
王宝龙从“受教育者”到“反面教材”,还要从一个信访举报说起。
2020年9月,有村民实名举报王宝龙侵占集体资金、受贿等问题,区纪委监委随即开展初核。然而,连续几天的外围核查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听说村里2008年收了某公司10万块钱用来修路,后来路没修,钱也没退……”一筹莫展之际,知情人的一句话引起了核查组的注意。
核查组立即对村里2008年的账目进行了细致复查。经核查发现,2008年该公司的确支付给村里10万元道路修复费,但村账目里并没有记录这笔款项。
“这里面肯定有问题。”核查组决定直接与王宝龙谈话。
“村里和某公司有经济往来吗?”核查组开门见山。
“嗯……这个公司在2008年给了村里10万元道路修复费,我没让入账,自己用了。”王宝龙稍作犹豫便承认了。此外,他很快又交代了自己一些情节较轻的违纪事实。
“事情可能不这么简单。”核查组又找到了村会计郑某谈话。
“村里的账太多,记不清了……”郑某言辞闪烁。
随后,核查组向郑某出示了某公司的付款凭证。“的确有这个事儿。这笔钱王宝龙没让入账,后来他又把钱要走了。”郑某交代了王宝龙安排其通过虚开发票、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
“有账本吗?”
“有。之前王宝龙让我把账本销毁。可我知道帮他套取村集体的钱是违法的,想着万一被查出来,可以交出账本来减轻处罚,就没有听他的,而是找地方藏起来了。”
顺着郑某的交代,核查组找到了一处闲置的老房子。挖开院内鸡窝下厚厚的粪土,果然发现了一个套着塑料袋的包裹。核查人员拆开塑料袋,一本账外资金账“重见天日”。
“2009年8月,某物流公司附着物赔偿款4.16万元;2013年9月,村村通道路养护费10万元……”账本里详细记录了被王宝龙侵占的每一笔资金,总金额达40余万元。此时,核查组终于明白:王宝龙之前痛快承认那10万元是为了掩盖更多违法事实。
有了确凿的证据,区纪委监委决定对王宝龙立案审查调查。最终,王宝龙被开除党籍,并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通讯员 续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