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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为担当者担当负责 让想为者敢为有为

  • 时间:2024-03-18
  • 文章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感谢组织帮我查清事实,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彻底放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顾虑,今后一定会用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和支持!”澄清正名大会上,长丰县庙岗社区报账员闫某某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始终做到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好群众。

  近日,长丰县水湖镇纪委在庙岗社区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会议,对前期信访举报调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当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闫某某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进一步释放祛邪扶正、激浊扬清的鲜明信号,切实保护好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023年7月,长丰县水湖镇纪委收到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庙岗社区报账员闫某某私贪其个人低保金、养老金问题。收到问题线索后,水湖镇纪委立即通过查阅资料、谈话了解、实地访查等方式全方位了解情况、迅速展开调查,最终认定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在调查清楚后,镇纪委及时准确的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解释说明情况,最终消除了举报人的误解,举报人对办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为干部进行事实澄清的目的就是想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切切实实保护好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维护其尊严和名誉,决不能让拼在一线的党员干部流汗又流泪。”水湖镇纪委书记表示。

  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是做好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长丰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把澄清正名与回访教育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容错纠错、暖心回访,进一步健全尽责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的长效机制,为受到不实举报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惩处,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广大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顾虑、激发其干事创业热情。

  “这是县纪委监委首次以澄清正名大会的形式,公开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具体行动。”长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落实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失实澄清等举措对诬告错告现象予以纠偏,保护干部权益、激励干部担当,让监督执纪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助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合肥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17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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