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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 时间:2024-03-19
  • 文章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总的要求是,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多措并举,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调“突出铲除土壤条件深化反腐败斗争”,并提出具体要求。

  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反腐败斗争能力不断增强。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彻底清除,腐败增量仍在发生。腐败滋生有着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制度、生态等多方面的土壤和条件,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要在“五个强化”上持续发力,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强化反腐败高压态势,纵深推进“不敢腐”。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瞄准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纵深推进“不能腐”。反腐败查办案件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堵塞制度漏洞、筑牢思想防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加强类案分析,注重发现和纠治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要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加快推动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强化正反两方面教育,纵深推进“不想腐”。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创新警示教育方式,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深刻剖析,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持续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用革命文化淬炼廉洁奉公的崇高品格,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清正廉洁、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

  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纵深推进铲除“围猎”这个政治生态污染源。要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实现对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加大对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治理力度,严惩政治骗子,强化对行贿、介绍行贿、洗钱等腐败关联犯罪的全链条惩治。

  强化完善反腐败工具箱,纵深推进反腐败能力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是反腐败专门力量,要更加主动扛起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健全腐败案件办理程序衔接机制,继续加大审计等移送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进一步推进反腐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制定反跨境腐败法,推动用好缺席审判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练就“火眼金睛”,加大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甄别和查处力度,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作者:王新民)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rdzx/2024/3/18/37393519e795456f96566276138acdb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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