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查调查人仅在事实材料上签名而未签署意见,但审查组未作出书面说明……”“处分决定宣布的范围不符合相关要求……”近日,旌德县纪委监委召开全县案件质量评查会议,对2023年以来办结的各类案件开展全覆盖检查。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重要抓手,紧紧围绕案件审理工作“24字方针”,以评促改,严把案件事实、办案程序、定性量纪三道关口,对案件质量开展全方位“扫描”和深度“体检”,以务实有效的举措推动案件质量全面提升。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既能检验办案质量,又能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形成的原因,进一步纠正偏差、补齐短板,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工作,有效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水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同志介绍说。
据悉,为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县纪委监委一方面定期召开案件质量评查会议,由案件审理室牵头,会同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纪检监察协作区、镇纪委、派驻(出)机构参加,采取“互评互查+审理提示”的方式,对评查的案件进行点评,既表扬案件查办的优点,又指出案件办理的不足,当面“挑刺”、集体“阅卷”,共同把短板弱项找准找全找到位;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工作机制,编发《乡镇纪委常用执纪执法文书模板》《乡案县审工作流程》等文件,规范办案程序、强化标准意识、提高案件质量,切实发挥以查促改、以查促学、以查促练作用,推动办案质量和人员素质“双提升”。同时,认真梳理评查交流中提出的经验做法和问题隐患,并汇编成册,及时发给审查调查人员学习参考,帮助纪检监察干部丰富实战经验,扎实推动案件复盘成果转化运用。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既是对案件查办工作的定期‘体检’,也是开展‘岗位练兵’的重要方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典型案件进行分类复盘的力度,定期总结经验、找准短板、促进整改,守牢案件‘生命线’,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