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纪委监委针对环卫系统系列腐败案暴露出的问题,向发案单位党组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其堵塞监管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图为近日,该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实地开展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对问题整改和制度运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孙经纬 摄
“随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原党支部书记、主任胡永国,原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李新高等人被立案审查调查的消息公布,躲在‘清水衙门’里的‘污染源’逐渐浮出水面。”“环卫系统看似没有大型和重点项目的‘油水’,实际上诸如垃圾桶采购、公厕改建等一些小项目,虽说标的不大,但其成本低利润大,领导干部被腐蚀被‘围猎’风险高。”最近,安徽省蚌埠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贪毁人生2》。片中市环卫系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令参会者深受震撼。
环卫工作是民生领域的重要内容,事关群众身边的“碧水蓝天”,与经济建设、社会文明、民生福祉息息相关。针对审查调查发现的市环卫系统存在的管党治党宽松软、制度建设不完善等问题,蚌埠市纪委监委向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以环卫系统系列案件为警示教材,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努力推进政治生态和履职能力双提升。
从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工程项目入手,掀开腐败盖子,进一步查实相关干部失责失察导致环境问题日益严重问题
蚌埠市龙子湖区东南侧,位于市郊的几栋带着烟囱的灰黑建筑格外醒目。这里是蚌埠市3处生活垃圾填埋场之一。自2006年投入使用以来,附近居民反映总能闻到酸臭味,“脏、乱、臭”的环境令周边居民苦不堪言。2020年9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宣布对蚌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其间,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群众举报称,蚌埠市环卫系统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在工程建设、组织人事等方面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举报还反映,正是因为环卫系统相关领导失责失察,导致该市垃圾填埋场水污染、气味污染日益严重。市委巡察、市审计局调查也陆续收到反映市环卫处相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
蚌埠市环卫处是该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针对市环卫系统暴露出的问题,蚌埠市纪委监委梳理现有线索后,决定首先从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工程项目入手查起。
核查发现,在市环卫处公厕改建、垃圾填埋场覆土等工程项目中,随意修改计量标准等问题频发。2016年1月,市环卫处与蚌埠市某乡某村签订的协议约定,垃圾填埋场覆土所用土方由该村提供,土方单价每立方米8元,基础厚度30厘米,超出部分按比例换算。而此前,超出基础高度30厘米部分的土方按约定不予计费,由施工方自行承担。经此修改,打开了虚增工程量、冒领工程款的“口子”。时任市环卫处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的李新高与该村施工老板吴某某关系密切,俩人以虚增土方量方式套取覆土工程款上百万元。
一些数额较小、无需招标的工程项目也问题不少。核查发现,2018年以来,市环卫处垃圾填埋场的倒塌围墙整修、排水渠改造等10余个小额工程项目,均未经公开,违规指定给吴某某一人承接。这些零星、小额工程费用低无需招标,但其周期短、利润丰厚,环卫系统个别领导干部遂将这些有“油水”可捞的工程项目,直接指定给关系密切的管理服务对象承接。
蚌埠市纪委监委掌握相关证据后,依法对李新高采取留置措施。李新高交代了其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增监理费、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公款、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
蚌埠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排查发现,市环卫处原党支部书记、主任胡永国长期安排其弟胡某某充当“白手套”,并以管理服务对象与胡某某虚假合作承揽工程为“幌子”,试图为其贪腐行为披上“合法”外衣。2022年12月,蚌埠市纪委监委对胡永国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胡永国、李新高的落马,在蚌埠市环卫系统形成强烈震慑,多名领导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了自身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
案件查办过程中,据胡永国和蚌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原场长李跃交代,因其工作失责失察,导致蚌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存在大量水污染、大气污染、固废污染等问题。他们明知周边居民反映强烈,却怠于监管,长期未对该场进行有效整改。
蚌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符连峰说:“纵观环卫系统系列腐败案件,既有胡永国、李新高等市环卫系统主要领导,又有部分环卫系统中层干部,案件涉及部门广、涉案时间跨度长、作案方式多样,系统性贪腐现象突出,且相关领导失责失察,导致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使人民群众产生‘切肤之痛’。对此类问题必须深挖彻查、系统施治。”
针对审查调查发现的市环卫处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管党治党宽松软;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对下属二级机构监管不到位,“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突出等问题,蚌埠市纪委监委向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其盯紧党组主体责任,统筹部署一体落实;盯牢关键领域环节,同步跟进制度创新;盯住行业内部监管,凝聚合力联动治理;盯实廉政警示教育,促进形成常态长效。
督促规范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管理,推动强化对行政审批、工程发包等制度执行情况的全流程监管
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蚌埠市环卫处在行政审批、招标询价、工程发包等环节存在制度漏洞。胡永国在被留置期间也坦陈,市环卫处的财务审核、采购询价等虽有明确制度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到位、不规范等情况。
一些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中弄虚作假骗取监理费。2014年,蚌埠市启动大规模公厕改造建设,项目由市环卫处承办。李新高发现项目监理费用较低,无需招标,遂利用其可以指定监理公司的职务便利,代表市环卫处与蚌埠某公司签订了5份公厕项目监理合同,将合同涉及的43个公厕项目的监理业务指定给该公司,监理费用共计21万余元。项目实施中,该公司并未参与监理业务,李新高利用其项目负责人身份掩盖项目无监理的实际情况。市环卫处分2笔将21万余元监理费汇入该公司账户,该公司扣除20%挂靠费后,将剩余金额以现金形式交给李新高。
蚌埠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赵阳介绍,根据市环卫处相关规定,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项目无需公开招投标,可通过内部询价程序直接采购。但现实中采购询价制度流于形式,往往是商定好采购价格后直接指定给施工单位,个别领导干部遂长期利用职权将市环卫处无需招标的小额项目,直接指定给其亲属或管理服务对象承接,甚至伺机弄虚作假骗取公款。
蚌埠市纪委监委发给市城市管理局党组的纪律检查建议,直指其“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管理不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运行不畅,业务技术人才匮乏等”,要求“盯牢关键领域环节,同步跟进制度创新”。
纪律检查建议要求:“聚焦城市环卫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审批、项目验收及其监督、资金拨付、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对照本单位职责要求和工作实际,开展行业内系统性自查自纠,认真梳理现有相关制度机制和廉洁风险点,排查其中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创新完善行政审批、组织人事、财务审核等相关制度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市城市管理局在系统内开展工程项目自查自纠,对2022年以来的已建和在建项目,从招标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预决算评审、资金拨付等方面进行排查,分析存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
市环卫处制定出台招标采购工作标准管理制度,分别对工程类、采购类、应急和突击项目的招标采购流程予以规范。在工程类项目方面,细化为工程施工、工程货物、工程服务3个子项,根据不同标的额明确相应流程。其中,工程施工60万元及以上,工程货物、工程服务30万元及以上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请、单位党支部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后,由招标采购小组对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招标或采购;对于工程施工10万元及以上至60万元以下,工程货物、工程服务5万元及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在集体研究基础上,由招标采购小组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进行挂网采购;工程施工10万元以下,工程货物、工程服务5万元以下的小项目,由单位党支部扩大会议研究确定。通过进一步规范流程,避免决策“一言堂”、项目“一手抓”、民主决策流于形式。
为防止制度执行变形走样,蚌埠市城市管理局班子成员不定期带队到下属二级单位和监管企业实地走访,了解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观市党性(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强化经常性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蚌埠市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中发现,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轮岗交流,是造成有关干部廉洁风险增加的原因之一。纪律检查建议要求:“统筹考虑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实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和业务人才培养制度。”
蚌埠市城市管理局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和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交流干部3名,系统内部轮岗干部2名。针对市环卫系统环境工程、环境管理、垃圾处理等方面专业型业务人才缺乏问题,拓宽年轻干部培养渠道,培养更多专业化干部;经常性对干部职工开展环卫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队伍履职水平。
推动全面加强对二级机构监管,将廉洁风险防控要求嵌入具体业务流程中
2022年12月,李新高被“双开”,其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2023年7月,胡永国被“双开”,其因犯受贿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李跃因在任职期间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对场区内企业疏于管理,日常监管不严不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蚌埠市城市管理局加大环境监管整治力度,案件办结时,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已整改完毕。
审查调查发现,蚌埠市城市管理局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导致市环卫处等二级单位廉洁风险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市纪委监委发给市城市管理局党组的纪律检查建议,直指其“监督管理力度不足,‘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突出,对下属二级机构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其“盯住行业内部监管,凝聚合力联动治理”。
案发后,蚌埠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召开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就自身和分管领域“一岗双责”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
纪律检查建议提出:“聚焦‘关键少数’用权问题,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杜绝搞变通,形成一套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内部监管机制。”
蚌埠市城市管理局全面加强对二级机构监管,落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任务清单》,加大对落实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局党组与市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和重大问题会商制度。制定《蚌埠市城市管理局工作规则》,细化主要领导和局属各单位“一把手”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紧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点工作,持续治理行业违规违纪突出问题。
纪律检查建议提出:“充分发挥二级机构内设监督部门的同级监督作用和‘身边人监督身边事’的优势,构建自上而下的立体监管体系。”
蚌埠市城市管理局着力延伸监督触角,构建立体监督网络。局机关纪委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重点项目开展监督。在局系统内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加强对下属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将廉洁风险防控要求嵌入具体业务流程中。在局机关和各单位纪检部门分别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在媒体或公共场所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纪律检查建议提出:“坚持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
蚌埠市纪委监委将胡永国案纳入警示教育片《贪毁人生2》,在市纪委全会上播放,警示震慑效果明显。市城市管理局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胡永国、李新高违纪违法案例和近两年市城管系统违纪违法案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树牢勤政廉政意识。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讨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作者:韩亚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