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驻马店市委批准,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对泌阳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刘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安排公款吃喝;无视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调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清廉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承接项目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念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驻马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驻马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念开除党籍处分;由驻马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