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纪委监委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紧盯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做实做细监督,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
在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前哨”作用的同时,该县各巡察组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巡察谈话必谈内容,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列入巡察报告,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该县还通过每季度召一次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述责述廉会,听取部门(单位)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并现场进行问询,以“述”明责,以“问”笃行,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发现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今年,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约谈17人次。
与此同时,推行“1136”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四个统一”要求,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并专人负责动态更新。截至目前,已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230份。适时组织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教育领导干部树立良好家风,引导其家属当好“廉内助”,大力弘扬廉洁文化,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家庭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以廉持家的良好氛围。
“我们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克服‘一把手’监督中的难点,不断完善‘一把手’教育监督机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发挥查处案件警示教育功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细。”青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青河县纪委监委 热依扎·成刚 | 责任编辑 陈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