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在改革中守正创新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纪检监察工作综述之五
改革,是新时代的最强音,也是我们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破解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五年来,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眼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证。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作出在全国推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之后,自治区召开全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成立全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时间表明确,“施工图”绘就,新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全区反腐败工作新的一页就此掀开。积极稳妥、转隶开局、全面铺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各级党委书记担任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当好“施工队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纪委牵头抓总,对照“时间表”“路线图”,积极主动、扎实有效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2018年冬至前夕,昌吉市大西渠镇政府门口,一块崭新的牌匾在皑皑白雪的映衬下格外醒目,昌吉市监委派出大西渠镇监察办公室揭牌亮相,拉开了全区县市区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的序幕。
天山南北各县市区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陆续揭牌,在全国新一轮试点中,新疆第一个完成三级监委组建挂牌工作。
改革后,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纪委(街道、园区纪工委)合署办公,通过规范和完善内部协同联动、外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执纪执法的高效运行,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三项改革”同步推进全覆盖 监督格局不断完善
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区上下扭住“全覆盖”“高质量”两个关键点,把加强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派驻监督、消除“盲点”作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改革后,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的数量达到32个,人员力量进一步整合,“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进一步彰显。
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新增了7家事业单位。该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通过建立完善和有效运用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变以往各家自扫门前雪的“背对背”监督为现在相互协同作战的“肩并肩”监督,使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合力,推动7家被监督单位党委扛起主体责任,向下属的291个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自治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关于深化向新疆大学、中泰(集团)公司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搭建派驻监督“四梁八柱”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组织架构体系、理顺各方关系。
改革,使得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实现全覆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系统内部联动的同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还积极加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沟通协调。
2019年3月15日,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会议,会上选聘20名特约监察员。两年多来,自治区纪委监委定期向特约监察员通报情况,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纪检监察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富蕴县库尔特乡阿舍勒村监察信息员向群众了解村干部履职情况。(丁文 摄)
监督向基层延伸“改”出群众满意度
改革就是要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各级纪委监委将监督覆盖到基层,让各族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伴随着改革红利的持续释放,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以后我们再也不用跑那么远去拉水了!”和静县巴音郭楞乡巴音郭楞村牧民巴依杰激动地对乡纪委书记和监察信息员说道。牧民们眼前的这口深水井,有效解决了附近6户牧民和1500多只牲畜的饮水问题……
在新疆,农牧区点多线长,如何让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延伸到“最远一家人”是改革面临的问题。而村(社区)“两员”(即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队伍的建立,有效解决了让群众知道有监督,能够参与监督的难题。他们奔走在田间地头,收集社情民意,“探头”到村到户,及时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效预防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为进一步完善“小微权力”监督运行,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委制定8项措施,建立“小微权力”运行闭环管理监督机制,实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从上到下推行“照单办事、依规用权”,给“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织密全民监督网,实现基层监督全覆盖。
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关于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重点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设置、村(社区)划片交叉监督等作出规范。同时形成县(市、区)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1+4+5+6”16项制度,即:一个运行规则、四个调查措施使用规范、五个工作办法、六项管理制度,为各派出监察办公室履行好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大踏步迈向乡村振兴的进程中,不少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年加大、资金投放集中,廉洁风险上升,特别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成为群众关注的重点。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过渡期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完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治理机制,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要求县(市、区)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农村集体资产、债权债务规模和“两委”班子职能发挥等方面情况,筛选出若干重点村,将村党组织书记纳入县(市、区)纪委监委提级监督范围,监督利剑直插基层。
提级监督、交叉监督、片区协作监督……各级纪委监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等现实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村居一线、群众身边延伸,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库车市纪委监委以科室为小组组织学习《监察官法》。(袁欢欢 摄)
推进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强身健体打造铁军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
确保纪委监委高效履职、与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衔接顺畅,重塑工作流程、厘清职责关系、建立协调机制至关重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从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到规定回避制度、离岗离职从业限制制度、案件处置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从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选聘特约监察员,加强对监察机关的监督,到严肃查处“内鬼”,严防“灯下黑”……五年来,自治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决清扫门户,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始终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以视频会形式举办2021年第二次“一季一讲”专题讲座,全区设立1个主课堂、104个分课堂,区地县乡同步接受培训。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手段更丰富,对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自治区纪委监委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全员培训方案,统筹区地县乡四级,一体推进全员培训。
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线上”培训方案,用好“新疆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鼓励开办微讲堂、微论坛、微练兵的“小班教学”,增强学习效果。
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自治区纪委监委选调干部参加跟案锻炼、跟组巡视、跟队督导,以及“访惠聚”驻村等实战练兵,在实践中强化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同时,还通过业务指导、调查研究等形式,协调解决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迈上新征程,改革再出发。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滴水穿石、绳锯木断的韧劲,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汇聚强大正能量。(李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