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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用好"活教材" 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 时间:2024-04-04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我觉得非常后悔,也非常自责,年轻的领导干部对于金钱一定要恬淡寡欲,算好自己的‘人生账’,切勿放松对自己的约束……”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卢某某以自己的切身经历劝诫大家要引以为戒、防微杜渐。

  近日,缙云县某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卢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缙云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为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域”的目的,缙云县纪委监委组织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案发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和重点科室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年轻干部等共170余名干部现场旁听庭审。

  随着庭审环节一一进行,卢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套取集体资金,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也被清晰呈现出来。“看见昔日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心里既震惊又惋惜,旁听庭审这种方式让我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的代价实在太沉重了!今后我一定引以为戒,严格自我约束,严守纪律底线……”庭审结束后,一名年轻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为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缙云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警示,深挖背后思想根源,专题制作警示教育教材,推动惩治震慑与教育引导贯通融合。去年以来,缙云县纪委监委宣教室联合专案组成立“共建小组”,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将警示教育工作嵌入案件查办全过程,在搜查、谈话、审理、移送、庭审等环节有效协作,同步收集相关影像、文书资料;在案件查办结束后,继续深度协作,共同完成警示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个案特点的精准分析。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通过“共建”模式制作《谋错“钱”途的青年才俊》《靠林吃林的“林业专家”》等2部警示教育片,并在全县范围内有针对性地组织观看。自警示教育片播放以来,该县共有26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交代问题。

  “以前办案只关注办案质量和安全,参与警示教育片的制作后,我也会在办案中思考如何更好地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参与卢某某案警示教育片制作时,该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

  警示教育关键在入脑入心。缙云县纪委监委以组织现场旁听庭审、制作警示教育片为发力点,常态化开展“案例式”“体验式”“谈心式”警示教育,通过编印全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镜鉴》、参观法纪教育基地、召开廉政座谈会等方式,打出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施教系列“组合拳”,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活教材’,丰富警示教育内容、形式和载体,强化案件资源向教育资源的充分转化,使全县党员干部真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缙云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03/t20240328_219293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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