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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连续开展采购营销领域专项治理斩断利益输送链条

  • 时间:2024-04-04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 作者:佚名

  

  

  图为东方电气集团供应商管理专项治理综合组工作人员正在进行专项研讨。 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供图

  二十届中央第二轮巡视完成反馈后,3月29日,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警示教育大会暨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有关要求,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专项治理。

  据了解,2021年起,针对十九届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大部分指向采购招标、市场营销领域的情况,东方电气集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薄弱环节,连续3年开展采购招标、关键岗位人员与企业利益冲突行为、供应商管理专项治理。今年专项治理,也将重点围绕装备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设备选型、采购招标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涉嫌行贿“围猎”、量身定制、明招暗定、提成返点以及工程造假、验收敷衍、虚增结算、“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深化整治“靠企吃企”问题,全面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有力监督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封举报信揪出市场营销领域腐败问题

  “近年来,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机构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绝大多数属于采购、营销领域,其中不乏具有‘乙方腐败’的特征。”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重大装备行业,买卖双方发生业务,一般情况是甲方(买方)提出采购需求,乙方(卖方)按照甲方需求设计选型后向甲方推销自己的产品,乙方处于弱势地位。

  比如,企业采购人员是甲方,供应商为乙方,为了向企业推销产品,有些供应商会想尽办法拉拢腐蚀采购人员,甲方的采购岗位廉洁风险较大。当企业的营销人员以乙方的身份去推销企业产品时,廉洁风险相对较小。

  但近几年办案人员发现,原本处于弱势地位的乙方——企业营销人员,当所在企业拿到订单后作为“甲方”进行采购时,营销人员也存在通过帮助本企业的“乙方”——供应商获取非正当利益,收受贿赂和好处等违纪违法的情况,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乙方腐败”特征。

  2019年6月,一封信访举报件引起了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的注意,举报反映东方电气集团市场部副部长王鹏、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电站服务事业部总经理黄清明插手项目充当掮客,收受中介以返点方式给予的巨额贿赂。

  几乎同时,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期间,中央第一巡视组也向东方电气集团移交了关于王鹏和黄清明的问题线索。

  2020年10月,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的指导和协调下,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将王鹏、黄清明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四川省纪委监委。经四川省监委指定,自贡市监委对其开展监察调查。

  随着调查深入,王鹏、黄清明两人在市场营销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浮出水面,“靠企吃企”,设租寻租,权钱交易,损害国家利益,属于具有“乙方腐败”特征的腐败问题。

  早在2011年9月,东方电气集团某下级企业离职人员肖某某就找到王鹏、黄清明,伙同两人成立公司,从事咨询和中介业务,进而参与销售业务。

  随后,当王鹏得知一家电厂需要变频器,并明知东方电气集团所属某企业具备生产此类变频器的技术水平和能力时,本应直接作为乙方的王鹏却将信息告诉了肖某某,由肖某某以他们共同成立的中介公司名义向东方锅炉居间介绍获取中介费。黄清明也多次向肖某某透露市场信息,由肖某某向东方锅炉居间介绍电站锅炉改造项目。

  据记者了解,王鹏还先后以亲属名义成立5家“皮包公司”,并通过这些公司与集团有关企业签订咨询服务协议,虚增居间咨询环节,从中赚取咨询费。

  “企业要靠业主、靠订单求生存谋发展,因此对业主或业主代理提出的要求通常都持较为开放的态度。”王鹏曾经认为,利用这种常见心理夹带私货谋取私利,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不会被轻易发现。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以东方锅炉为例,主打产品电站锅炉是众多复杂设备的系统集成,有的配套件需要外购,有的部套需要生产外包。在签订营销合同和技术协议时,东方锅炉和业主会针对一些需外购外包的配套件、部套,商定供应商、分包商,并作为后续合作的潜在供方,这些潜在供方名单即“短名单”。王鹏、黄清明利用职务影响和工作便利,在合同谈判中有倾向性地向业主推荐供应商、分包商,或者在起草“短名单”时假借业主方名义指定特定供应商、分包商。

  2013年,一家钢结构供应商找到王鹏,希望他帮忙运作将该供应商列入锅炉钢结构分包“短名单”。事成之后,王鹏收取该供应商20万元好处费。王鹏如法炮制,三年间又帮助3家供应商进入东方锅炉主合同业主指定“短名单”,进而获得钢结构等配套组件分包合同。

  调查发现,王鹏利用职务便利,在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产品销售、选取东方锅炉外购“短名单”时,为11家单位谋取利益。黄清明也在推荐、选择本企业所需配套件供应商、咨询服务公司、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过程中,为14家单位谋取利益。

  深挖细查靠营销吃营销、靠采购吃采购行为

  企业市场营销领域面临的利益诱惑和廉洁风险挑战来自多个方面。与采购招标和项目执行等高风险领域相比,企业市场营销领域腐败手段更为隐蔽、复杂,更加难以发现。

  有业内人士表示,采购领域的腐败更像是“碗里刨食”,把本属于企业自身的利益违规转移到特定群体身上,而销售领域的腐败则是直接“砸饭碗”的行为。“错位”的营销行为,注定会损公肥私。王鹏就曾为了一己私利,向竞争对手泄露投标底价,肆意损害企业利益。

  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企业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增大企业经营风险,还会腐蚀干部职工,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以查处王鹏、黄清明市场营销领域“靠企吃企”典型案件为契机,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对案件深挖细查。

  “我们在查处王鹏、黄清明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还发现了与其关联的市场营销、采购招标以及技术研发等领域相关问题线索16件。”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此,我们成立5个核查组,集中力量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置。”

  在查办案件的基础上,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深刻总结市场营销领域腐败现象、特点,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查处的案例看,有的党员干部精心编织网络,将工作中获得的人脉关系,打造成攫取非法利益的关系网;有的设租寻租、“靠企吃企”,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把市场信息优势变为个人谋利的“商机”;有的底线失守,泄露企业商业秘密,以“内行”之名,行“内鬼”之实;更有甚者,挖空心思拉拢技术人员“下水”,为其“私活”服务。

  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室工作人员认为,这些腐败问题的产生,与违纪违法人员理想信念动摇、纪法意识淡薄,相关单位部门权力约束缺位、制度执行不力等因素密不可分。

  压茬推进,连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从2021年开始,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探索开展专项治理、专项检查、专项监督,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梳理分析问题集中领域,联合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征集选题、研讨定题。专项治理选定重点领域全面覆盖系统查,专项检查锁定细分方面精准聚焦穿透查,专项监督针对前轮专项治理问题整改逐项查。

  东方电气集团于2021年、2022年先后开展采购招标专项治理、关键岗位人员与企业利益冲突行为专项治理,集团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处了一批采购、营销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2023年3月,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启动供应商管理专项治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回头看”专项检查和规范员工从业行为专项监督。

  专项治理期间,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成立多个检查组,对二级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并实现全覆盖。一方面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另一方面聚焦发现典型问题、挖掘问题线索开展深入检查。

  “专项治理已经成为问题线索来源的主渠道,三轮专项治理共发现问题线索127件。”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目前,已立案34件,移交地方监委2人,处分处理123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200多万元。

  记者注意到,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坚持“一纵一横”深挖细查,持续遏增量、清存量。纵向深挖,针对采购招标、市场营销领域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透过具体表象,深究根源本质,强化原因分析,分清究竟是内部基础管理问题还是外部“围猎”抑或是个人寻租问题。横向细查,分清是自身问题,还是利益相关方的问题。

  为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将专项治理问题整改情况列为次年专项监督任务。2021年开展采购招标专项治理;2022年跟进组织采购招标整改及供应链管理提升专项监督,开展关键岗位人员与企业利益冲突行为专项治理;2023年跟进组织规范员工从业行为专项监督。每年专项治理检查范围互有交叉、各有侧重。

  从供应商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看,发现典型管理问题228个、问题线索43件。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制发23份纪律检查建议书,将待整改的管理问题移交职能管理部门牵头落实,推动东方电气集团发布《关于强化供应链管理的指导意见》,在今年接续开展强链补链专项监督。

  推动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针对王鹏、黄清明案暴露出的问题,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组织全集团坚持边查处、边治理、边建设,紧扣权力运行特点,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堵塞“靠企吃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制度漏洞,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的有效转变。

  在集团层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王鹏、黄清明违纪违法案等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案发单位东方锅炉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通报违纪违法案件相关情况,深刻吸取惨痛教训。

  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统筹抓好监督检查、线索处置、案件查办、问题整改、管理提升各环节工作,推动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范。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说:“连续几年专项治理,始终围绕采购招标、市场营销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在工作实践中注重增强系统观念,统筹监督职责和协助职责,既监督到位,又协助有力。”

  与此同时,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以治理工作为载体,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探索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即做强集团总部监督、做实二级单位监督、规范三级企业监督,完善履责、评价、保障、协调等机制。

  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研究制定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工作规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拍摄警示教育片,专题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廉洁文化月”党性党纪教育。2023年,东方电气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53份,指出544个典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397条;推动完善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化合规化,督促健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提升效能。

  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向记者展示了一组数据:2021年专项治理期间,东方电气集团发布集中采购物资总目录,对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物项进行全面排查,新增供应商500余家,2023年供应商管理专项治理期间,暂停、冻结、清退供应商624家,将76家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纳入“黑名单”,追赃挽损近800万元。

  记者了解到,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针对暗箱操作、设租寻租、关联交易等典型问题加大惩处问责力度,严格处理处分责任人,坚决将涉事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斩断内部“蛀虫”和外部“围猎”者利益输送链条。

  在这次2024年警示教育大会暨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上,东方电气集团再次明确,加强以案促改,以高度政治自觉推动中央巡视整改;强化以案促治,以专项治理成效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深化以案促教,推动集团公司廉洁文化建设再上台阶。东方电气集团纪检监察组以警示教育案例通报为契机,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牢牢守住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李灵娜)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404/127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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