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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全面评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 时间:2024-04-13
  • 文章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日前,开封市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全面评查工作,以保障案件质量,推动提升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我们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联合评查组,对2022至2023年度的83个案件进行了集中评查。”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刘亚楠介绍,此次评查做到了层级覆盖市县(区)和派驻机构,类型覆盖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有利于整体把握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办理质效。

  评查采取评分制,由各评查组通过审阅案卷对案件质量进行审核并量化评分。每起参评案件均交由两个评查组独立进行,在综合两组评分结果后,评定为优秀案件、合格案件和瑕疵案件3个等次,确保客观公正。

  为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该市纪委监委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对发现的问题逐件反馈,督促指导被评查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销号整改;印发《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详细列明评查基本情况及案件在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实现从个案整治到全面提升;开展优质案件评选,推选出优秀案件及优秀主办人予以表彰,树立典型标杆、强化正向激励,鼓励干部积极担当作为。

  “此次评查对于我们来说更是一次难得的业务实操实训。”参与评查的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雷雨深有感触地说。据了解,该市纪委监委在评查前围绕评查标准及评查要点进行专题辅导培训,评查中互学互鉴,疑难问题集体研究,推动各业务条线充分交流,取得了以评代训、以训促学、学干相长的叠加效应。

  “为从源头消除案件质量隐患,我们起草了《案件质量内部审核员工作制度》,待进一步修订后,提交常委会审议。旨在以制度规范的形式督促案件承办部门树立‘第一次就做好’的办案理念,压实案件质量责任制,加强内部审核作用,将程序规范和证据标准落实在办案全过程,切实担负起抓好案件质量‘生命线’的重大政治责任。”该市监委委员宋剑表示。(余瑞)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ztyw/articled78d87c6b7314cb1b1d188b02e604a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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