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村支部书记,我不应该心存侥幸,做违纪违规的事情,现在我已经吸取教训,以后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日前,甘孜州新龙县纪检监察干部到绕鲁乡开展回访时,绕鲁乡学麦村支部书记仁某后悔道。
新龙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走访绕鲁乡学麦村群众了解村“三资”管理情况。(徐雯 摄)
2023年,新龙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级“三资”管理、涉农惠民补贴发放等方面,采取“室组地+N个村纪检委员”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绕鲁乡学麦村雍格热瓦合作社账户上,存有一笔去年便申请下来的5万元农产品包装补助费。
“农产品包装补助费一般都是有需要才申请,怎么会一直停留在账上?”检查组工作人员感到十分疑惑。
“仔细看看近几年的购买资料。”检查组组长说道。
一对比,检查组就发现合作社上一年的购买合同与今年购买合同中农产品包装的图片几乎一模一样,该合作社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补助费的行为?县纪委监委专案组介入了调查。
“请你们说明为何这两年购买合同中农产品包装的样式与摆放位置都一模一样?”督查组同志找来了学麦村支部书记仁某和合作社法人益某问道。
“应该是工作时没注意用了之前的照片……”仁某妄想为自己开脱。
“那雍格热瓦合作社账户上为何一直停留有5万元?你们购买的农产品包装在哪里?”工作人员将对比照片放到了二人面前接连发问。
件事情败露,仁某便如实说明了情况,“我就是想反正这钱迟早都要用,5万块不要白不要,不如就先申请下来……”
原来,2022年2月,仁某接到县农牧农村科技局通知,得知自己村雍格热瓦合作社可以申请农产品包装补助5万元,需出具购买合同和购买发票等资料后才能申报。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任某便产生了“空手套白狼”的想法,并与该合作社法人益某、村两委班子成员等商议,通过虚开发票,虚假制作并签署了购买合同和收货清单等资料的方式虚报冒领专项扶贫资金5万元到村集体账户上。
最终,仁某和益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相关人员因参与违规决策受到通报批评,“屯”在合作社账户上的5万元农产品包装补助费也悉数退还给了县农牧农村科技局。
2023年以来,新龙县立足于“监督再监督”职能,紧盯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要害处、关键点,出台《新龙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加强干部监管、从严问责追责等方式,督查发现村集体“三资”管理运行不规范、公开公示不到位、坐收坐支等问题39个,立案11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
“涉农补贴资金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存在较大‘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风险。”新龙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肃查处冒领私分、套取骗取、发放不及时等问题,同时,积极带头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用权,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惠农政策落到细处(作者:徐雯 南钦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