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出台《关于推进清廉天津建设的意见》,部署加强该市社会各领域清廉建设,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的出台是天津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推动清廉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努力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天津。”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天津市聚焦践行“两个维护”、便捷高效透明、忠诚干净担当、诚信规范有序、清廉单元引领、公平公正公开、重廉倡廉守廉,明确了26项重点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清廉天津建设工作落实落地,明确提出推进清廉政治、清廉政府、清廉干部队伍、清廉市场、清廉社会、清廉法治、清廉文化等方面内容。
“我们着力推动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国企、清廉村居等五大清廉单元建设。”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坚持清廉文化教育融入各级各类学习教育教学全过程,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推进清廉学校建设;严肃查处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深化医德医风建设,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遏制国企、金融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势头,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加强基层监督,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据了解,为确保《意见》有力实施,天津市将清廉天津建设情况纳入区和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和督导检查等重要内容,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失职失责人员严肃追责问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小明 通讯员 陈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