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广东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决定聘任马谨斌、王其林、卢宇彤(女)、田中华(女)、朱嘉伟、刘玉、刘思德、祁雷、杨娟(女)、杨治坤、李文遐(女)、李光福、李玥颖(女)、李雄鹰、吴海明(女)、辛杨、张苇(女)、张卫勇、张永波、陈擎、陈林烽、罗亮、罗玉通、周斌、项鹏、夏正林、董李培(女)、谢进杰、楚爱欣(女)、谭双堰等30名同志为广东省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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