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该弄虚作假,编造棉花种植农户骗取国家补贴,我真的错了……”日前,武陟县大虹桥乡西刘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被处分后,悔恨地说。
前不久,武陟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西刘村干部有骗取棉花种植补贴的嫌疑。该县纪委监委随即对此线索开展调查核实。
为查明真相,核查组干部首先来到大虹桥乡财政所,调阅该村领取棉花种植补贴的农户名单,发现全部都是在职的村干部和曾担任过村干部的农户;随后,又进村随机走访群众,了解近年来村里哪些农户种过棉花。
经过一番调查,村干部虚报棉花种植,骗取补贴的违纪事实逐渐清晰。固定证据后,核查组干部与该村支部委员兼报账员郭某某进行了谈话。
“2017年村里一共有多少农户种植棉花?是你上报的名单吗?”
“当年一共有5家种了棉花,名单也是我报的。”郭某某坦然回答。
谈话人员追问:“名单张榜公示了吗?是不是都符合补贴政策?”
郭某某开始紧张起来:“这个是我工作失误,当时忘了公示……”
“那为何周围群众说这5家农户从来没有种过棉花?”谈话人员拿出了走访群众的记录,“如实把问题说清楚,争取从轻处理才是你正确的选择!”
“是……是李书记,是她交代我编造棉花种植补贴名单的。”知道事情瞒不住,郭某某交代了虚报棉花种植面积、骗取棉花补贴的事实。
谈话人员趁热打铁,又与该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谈话。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某如实交代了整个骗取补贴经过,自己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棉花种植补贴政策,虚报棉花种植农户,套取补贴3800元,并和郭某某各分得1000元。
最终,李某某和郭某某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被退回。(荆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