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某、汤某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我们一定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时刻牢记党员身份,不做违纪违法之事……”日前,在黄山市徽州区呈坎镇容溪村党总支警示教育会议上,该村党总支书记说道。
据悉,容溪村党总支党员罗某某、汤某某等人在丰乐水库禁渔期间,非法捕捞水产品588公斤,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责任追究,经区纪委常委会批准,给予二人开除党籍处分。此外,区纪委监委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呈坎镇党委做好案件剖析、开展案例通报、强化警示教育,以实际行动筑牢新安江生态屏障。
近年来,徽州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新安江生态流域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实施生态保护补偿项目101个,完成投资35.86亿元,先后获“百佳深呼吸小城”、“长三角休闲度假目的地”、“中国天然氧吧”、“长三角首选慢生活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
丰乐河是新安江上游的二级支流,是徽州区人民的母亲河。为推进丰乐河生态治理修复,该区实施丰乐河生态廊道流域可持续发展项目。区纪委监委紧盯项目谋划、招投标、建设、资金管理、验收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目前一期项目已建成完工,二期正加快实施,生态廊道将成为徽州区全域生态旅游的景观绿道、绿色发展的价值转化通道。
为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区纪委监委持续开展环保领域专项监督,对生态环保重点项目建设、工农业污染防治、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通过建立“发现受理问题、交办整改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跟踪检查回头看、追责问责”的全流程、闭环式链条监督机制,实现用铁纪守护绿水青山。今年以来,已开展专项监督3轮次,督促整改问题18个,进一步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自新安江生态流域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95个,关停、搬迁丰乐河沿岸企业75户,流域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水质指数在全省位居前列。
“我们以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督促职能部门深入排查生态治理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整改实效、健全制度机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