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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 时间:2024-04-28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 作者:佚名

  

  “经审查,陶某于2022年12月23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和评选各类先进。”近日,麻栗坡县纪委监委通过联合审查,在回复该县组织部门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时作出“暂缓评优”的结论。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对干部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关键环节的“廉政体检”,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精准审慎规范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把领导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出具廉政意见90份8611人次,其中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134人次。

  “反映李某某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已办结,反映问题不属实,不影响提拔使用。”“已对反映袁某某有关问题的线索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目前尚未结案,建议暂缓使用。”

  为确保干部廉政情况“画像”精准,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把好程序关,通过“1+N联审”的方式,全面审核、科学研判,及时准确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在收到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由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等相关部门对信访、问题线索反映情况、案件在办情况以及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并适时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组、乡镇纪委意见,对被征求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深入“扫描”,对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经查确有问题的,坚决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等否定性意见;对不影响干部使用的,按照回复时限和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给予准确答复,并对回复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做到全程留痕、有迹可循。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决执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签机制,分级把关、从严审查。通过“专人抓,抓专人”的方式,安排专人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格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对打听过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情况,说情干预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等行为坚决抵制。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故意隐瞒、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造成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失实失准,以及在工作过程中跑风漏气、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虽只有寥寥几句,但关系到干部个人的廉政情况,还直接影响选人用人的风气。我们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党风廉政意见。”该县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持续提高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把有“伤”带“病”的干部挡在提拔选优的门外,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问题发生。(田玲 盘天文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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