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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查诬澄清正士气

  • 时间:2024-05-23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 作者:佚名

  

  “为了催收邓某某欠我的借款,我随意捏造事实,给大家带来了诸多困扰,我深感愧疚并愿意接受处罚,郑重承诺今后绝不再为了达到其他目的而犯此类错误。”近日,昭通市镇雄县一名诬告陷害行为举报人在接受处理时懊悔地表示。

  前不久,镇雄县纪委监委收到实名举报,举报人反映干部邓某某参与赌博并欠赌债。接到举报后,县纪委监委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经多方走访、调查取证,最终认定举报不属实。事实调查清楚后,县纪委监委就该不实举报问题及时为被举报人澄清正名,通报核查情况,消除不良影响。

  近年来,镇雄县纪委监委持续推进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切实采取“澄清正名+不实举报提醒教育”和“澄清正名+诬告行为查处”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及恶意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从工作流程、工作标准、方式方法、职责任务等方面对澄清正名工作进行细化,完善问题线索快查快处、收件即办并及时反馈等机制,采取当面澄清、书面澄清、会议澄清等多种方式对被诬告、误告、错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予以澄清。

  “诬告陷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严重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我们要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为进一步加强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镇雄县纪委监委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格规范诬告陷害行为认定、处置启动、线索移送、案件调查等工作流程,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严肃处理,释放出举报须慎重、诬告受查处的强烈信号,亮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态度。

  “澄清正名能消除负面影响,而暖心回访则能让澄清对象消除‘心病’。”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澄清正名后干部的情绪变化,彻底化解他们内心的委屈,镇雄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暖心回访工作,通过对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面对面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电话回访等方式,跟进了解其思想动态、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帮助他们解开心结,传递组织的温暖,助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邓某某在接受回访时表示,得知被举报时,我倍感压力,但组织迅速为我澄清事实,让我如释重负。现在我可以放下心理包袱,全身心投入工作了,衷心感谢组织的支持和信任。

  “澄清正名是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的重要抓手,既体现了纪律刚性,又传递了组织温度。一个通报、一次会议、一次回访,都能为被诬告的干部加油打气,使之重燃信心。”镇雄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

  下步工作中,镇雄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突出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推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和严惩诬告陷害行为同向综合发力,决不让干净担当者承受委屈、决不让诬告陷害者侥幸得逞。同时,持续畅通检举控告渠道,鼓励群众依规依纪依法、理性有序反映问题,努力营造自觉抵制诬告陷害歪风邪气,大力弘扬向上向善新风正气的社会氛围。(游茜茜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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