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纵深推进“不能腐”。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将警示震慑、制度制约、教育自觉结合起来,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向关键领域、重要岗位、重点对象拓展,向基层延伸,持续推进治理能力提升。
强化压力传导促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以案促改联动机制,构建层层抓整改的全链条责任。党委要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谈心谈话,建立“三谈三促”(谈问题、谈思想、谈责任,促整改、促落实、促提升)工作机制,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分析研判,分层级分领域分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层层传导压力。把推进以案促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抓手,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述责述廉、绩效考评等,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强化日常监督促真抓实改。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落实以案促改作为强化日常监督内容,统筹整合监督力量,对以案促改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提醒,对落实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通过年度绩效考评检查、列席指导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督促整改问题落实。运用科技手段将整改监督与制度防范有机结合,探索建立评估预警系统,将案发单位问题整改、处分执行等情况录入系统,运用系统对案发单位跟进监督,推动形成以案促改工作闭环。
强化系统施治促长效常治。依托典型案例资源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建立“通报曝光+正反教育+阵地教育”的警示教育模式,将警示教育融入纪律教育、家风建设、基层治理等,开展专题党课、警示教育大会等,持续释放震慑效应。运用本地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打造“教育学堂”,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和家风教育。深挖案件背后的制度短板,持续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提升治理效能。(作者系兴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编辑:何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