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要以学习《条例》为契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学出责任担当、学出能力素养、学出过硬作风。”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在近期召开的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强调。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埇桥区纪委监委带头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学为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通知》要求,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把《条例》作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必修课”,纳入区纪委常委会、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学习等重点内容,用好领导干部领学、党组织书记带学、党支部督学、党员自学“四学联动”机制,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在埇桥区纪检监察网站开设“学条例 守党纪”专栏,通过“清风埇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转发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图解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条例知识问答75期,持续刊发《条例》学习解读系列文章,营造“处处是课堂、人人皆可学”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持续跟进学。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才能更好地去监督别人。”通过对新《条例》的集中学习、培训解读、交流研讨、实践检验,准确掌握条文,吃透核心要义,提高运用新《条例》开展工作的专业化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学习贯彻《条例》贵在执行、重在落实。”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把《条例》的精神要求、标准尺度、方式方法融会贯通到监督执纪各项工作中,切实将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