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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陈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时间: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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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南川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南川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区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陈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波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公务出差之机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波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jjc.cq.gov.cn/html/2021-10/26/content_517737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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