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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澄清去“污名” 回访促担当

  • 时间:2024-05-30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 作者:佚名

  

  “经核实,反映者黑村小组组长周某某贪污村小组集体资金的问题失实,现予以澄清,并将其垫付的1.5万余元资金进行退还。”日前,广南县篆角乡纪委在下寨村者黑村小组召开澄清正名大会,为该村原组长周某某进行澄清,并为其挽回损失。

  此前,广南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周某某在任村干部期间不公开账目,涉嫌贪污村集体资金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转由篆角乡纪委办理,乡纪委迅速成立核查组,通过与当事人及相关人员逐一谈话,查阅相关资料,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调查核实。经过调查核实,关于反映周某某涉嫌贪污村集体资金的问题不实,而且为了更好地完成村内公益设施建设,周某某还自行垫付了1.5万余元的施工费。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事实,还帮我挽回损失,虽然现在不担任村组长了,但请组织放心,我会积极配合新组长开展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乡纪委当着众多群众为其澄清正名后,周某某哽咽地说道。

  近年来,广南县纪委监委立足为担当者担当、对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充分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将“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的理念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明确提出申请、核实认定、组织实施等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并在充分征求被举报人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问题,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特别是对村(社区)党员干部的失实检举控告,及时采取“公开反馈+澄清正名”的方式,消除广大党员群众的疑惑,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为了不让担当有为者“流汗又流泪”,该县纪委监委还及时做好回访教育工作,通过线上约访、线下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适时开展回访,及时了解掌握澄清对象的精神面貌、思想认识和工作表现,找准思想上有偏差、情绪上有抵触的根源所在,帮助其消除负面情绪、放下心理包袱,进一步巩固澄清正名工作效果。2023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97人,澄清正名12人,回访教育20人。

  “澄清正名能产生‘澄清一人、激励一片’良好效应,回访教育能让干部重拾干劲、积极作为。”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常态化开展好澄清正名工作,并以暖心回访教育做实“后半篇文章”,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干部敢为善为。(陆毅芳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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