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近日,郎溪县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贯彻《条例》提出明确要求。
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举办廉政教育党课和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严以律己、克己奉公。
为推动学习贯彻《条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县纪委监委坚持上下“一盘棋”,由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依托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县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机关工作例会、支部“三会一课”等载体,深刻领会《条例》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同时,通过县纪委监委网站、“郎溪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等定期转发《条例》全文、视频图解、权威解读、案例解说等相关文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此外,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采取派驻机构负责人作廉政专题辅导报告、结对帮带学、开展纪法知识测试等方式,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学习情况的监督指导,力促《条例》学习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全覆盖。选取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活教材”,促使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紧盯综合监督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思想作风、廉洁从政等情况,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认真,要害是从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中,推动精准定性量纪执法。开展案件质量交叉互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查否案件质量问题专项评查工作,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等7个方面进行逐案评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个。制定《郎溪县纪委监委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处分决定宣布的原则、主体、程序、形式等内容,变处分决定“一张纸”为警示教育“一堂课”。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不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加强对学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条例》,既让铁纪‘长牙’,又让党员干部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