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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把纪律教育搬到澄清正名院坝会上

  • 时间:2024-06-06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 作者:佚名

  

  “经查,关于村民反映中枢镇阿平村党总支书记王某截留挪用土地租金用作村委会工作经费的问题不属实,现予以公开澄清。”近日,泸西县纪委监委干部与阿平村30多名党员、村民代表围坐在院坝里,伴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一场澄清正名会接近尾声。

  “今天,除了澄清正名,还要就不实举报这个问题一起学一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一堂‘纪律小课’。”澄清正名后,中枢镇纪委陈书记向大家说道。

  “《条例》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陈书记边结合公开通报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例进行解读,边将准备好的清廉云南建设学习教育丛书《有话好好说——信访举报正确表达》分发给院子里的党员和村民代表。

  “上次镇里来办清廉院坝会,讲了发展党员不能弄虚作假。”“这次晓得了诬告别人、有意陷害也是违纪。”……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着,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这堂“纪律小课”源于一次研讨。今年初,泸西县纪委监委围绕如何将纪律教育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进行交流研讨。

  “承办部门现场宣布处分决定时,要结合案件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教育,充分发挥处分的警示教育作用。”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信访室主任当即表示:“我们在开展澄清正名的时候,也可以同步开展相关党纪宣传教育,这样能更好地引导干部群众如实反映问题。”

  通过集思广益,泸西县纪委监委列出了5个方面19项具体任务清单,并明确开展澄清正名、现场宣布处分决定、运用“第一种形态”、审理谈话等环节时,同步以“纪律小课”为载体开展纪律教育。

  如今,“纪律小课”已经成为泸西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规定动作”。纪检监察干部们聚村头、进地头、坐院头,变“固定讲堂”为“流动课堂”,让纪律教育更接地气。

  “现在正是夏种的关键时期,我们正在跟进监督粮食生产政策落实情况,有问题大家可以向我们反映。”院坝会宣讲纪律教育的同时,不忘听取民声、解答疑问,认真记录大家的困难诉求。

  “纪律教育不仅要丰富形式、形成制度,更要融入日常、做在经常。”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把纪律教育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用心用情同向发力,促使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定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马娟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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