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委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纪委要闻

加强贯通协同释放监督效能

  • 时间:2024-06-06
  • 文章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践中,北京市西城区纪委监委发挥协助引导推动作用,在持续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上发力,在贯通各类监督上积极作为,着力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确保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监督体系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要求,推动监督体系发挥作用、释放效能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是涉及各类监督主体、监督职权、监督方式、监督制度等的系统工程,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合力,为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监督体系夯实基础。

  以“党统一领导”强化监督体系的严肃性。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加强贯通衔接,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使监督延伸拓展到权力运行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各方面。西城区纪委监委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制定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的工作方案,强化党委(党组)全面监督职责、纪委监委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以各方面主体责任的落实、党内监督的贯通,推动各类监督各尽其责、有序协同;发挥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职能,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围绕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将监督贯通协同制度机制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体系一体推动,细化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贯通协同举措,完善刑事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共享机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法院咨询会商、专题会议研究”机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日常履职有机衔接。

  以“全面覆盖”强化监督体系的协同性。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覆盖,各类监督都是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才能使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有序。西城区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建立纪委监委与审计、统计、财政、司法、人大、政协等部门加强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办法,明确贯通协同主要任务和协同机制,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和监督特色,着力在监督协作、线索移送、案件办理上体现贯通协同。将监督重点集中在“关键少数”和政策制定、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环节,通过责任考核穿针引线、搭桥铺路,将监督贯通协同纳入区委巡察、日常监督重点内容,打通各类监督信息沟通、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的渠道,推动各方面监督力量攥指成拳,做到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单位监督全覆盖。

  以“权威高效”强化监督体系的有效性。从体制机制上破解监督贯通难题,推动监督主体之间有机衔接、高效协同,提升监督体系整体效能。西城区纪委监委制定《关于深化派驻监督推进“室组地”贯通融合监督工作指引》,探索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纪检委员)等各方贯通融合监督机制,搭建日常监督“组地”联动工作格局,建立专项监督“室组”联动、“组组”联合、“室组地”协同的扁平化模式,通过强化派驻监督,推动监督力量下沉。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传导贯通协同责任压力,着力实现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无缝衔接和一体贯通。强化“纪审”联动,在审计线索移送、联动监督、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深化协同,对审计移送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结,推动“纪审”贯通协同、深度融合。

  推动监督贯通协同制度机制更好地适应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形势要求

  当前,西城区监督贯通协同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监督体系整体效能不断释放。但是,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仍然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从制度机制上看,存在职责不明晰、共享不充分等问题;从工作实践上看,存在统筹不深入、基础不扎实等问题。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要与时俱进,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在一体统筹、监督融合、专责推动三个层面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有效提高发现腐败线索的能力和查处腐败问题的效率,使监督体系更加适应新时代强力反腐的要求。

  全面统筹,构建监督贯通“一盘棋”。健全监督贯通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立贯通协同工作实施细则,围绕日常沟通协调、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等细化举措和流程;针对监督贯通协同制度机制共性问题和实操难点,健全落实会商机制,做到责任到人、当面沟通,形成各负其责、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体系,强化“全周期管理”理念,注重对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责任监督,加强对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查办案件、促进整改推动责任落实的贯通。研究建立监督贯通协同效果评价体系,从监督保障权力高效运行、监督带动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内容进行工作评价,将监督主体履行监督职责、推动贯通协同情况作为纪律刚性约束,重点针对问题线索应移送未移送等行为加强监督处置,以有力问责保障贯通协同高效。

  各方协同,促进监督力量协作融合。推动落实监督主体责任,督促党委(党组)将加强党内监督与职能监督、行业监管一同谋划推进,综合考虑监督贯通协同要求;督促各监督主体压实监督、监管职能,明确政策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运行机制,促进职能监督与各领域权力运行重要环节匹配起来,有效识别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风险点。推动各类监督有效衔接,要求各监督主体厘清监督权责边界,全面整合并贯通使用各领域监督资源,探索完善联合监督、联合治理模式,对协作方式、内容范围、力量配置、资源共享等进行规范,促进各类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推动监督成果共享共用,针对共性问题,由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全面整改、综合施治;针对个性问题,将其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中重点突破,深入查找政策堵点、监管盲点、改革难点,通过专项治理集中攻坚突破。

  专责发力,强化监督贯通协同实效。持续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发挥派驻机构枢纽作用,探索实践“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贯通衔接的路径和机制,在信息沟通、业务能力、措施手段、力量调配上形成系统优势;强化基层力量统筹,建立完善街道片区协作机制,用好社区监督力量,推动监督办案向基层延伸;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在力量配备、情况通报、线索处置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促进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引导推动贯通协同取得实效,主动作为、重点突破,针对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优先借助审计力量,推进反腐治乱;针对“四风”隐形变异,深化与财会监督协同联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针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接诉即办专项监督,在热线分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面加强协同配合。加强贯通协同能力建设,深化运用智慧监督方式,探索打破行业领域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通过大数据赋能,推动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双向贯通。(作者:朱平)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05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