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唐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时任南宁市青秀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唐蓓,违规签批同意用公款报销应由干部个人负担的餐费,违规签批用酒店、饭店发票冲销部分工作经费,违规安排公款同城接待,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20743.17元。2021年9月8日唐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宁市青秀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