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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进向省属国企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 提升监督效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 时间:2024-07-02
  • 文章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推进省级纪委监委向省属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一段时间以来,各省级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三次全会部署,设立派驻国企纪检监察组,补齐监督短板,强化国企领域监督执纪执法,切实把监督成果转化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向国企派驻纪检监察组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有助于破除影响监督质效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保障监督独立性、权威性。”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

  贵州省纪委监委在新组建的贵州能源集团、贵州民航集团、贵州建投集团3家省管企业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撤销原5家省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今年上半年,3家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108个,立案43件,结案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

  “改革后,我们代表省纪委监委对集团进行监督,向省纪委监委负责,工作关系理顺,监督首责更加明晰。”贵州省纪委监委驻贵州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梳理能源领域国企腐败案件,结合问题线索以及基层调研情况,该纪检监察组重点对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开展“清单式”监督,推动监督具体化、精准化。

  陕西省纪委监委选取延长石油集团、陕煤集团、陕汽集团、陕西有色集团、西部机场集团等省属企业,开展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受省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以组织制度创新为派驻监督赋能。

  把准派驻改革的目标定位,陕西省纪委监委重点从规范机构设置、选优配强干部入手,着力解决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不敢、不愿、不善监督的问题。

  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编制10到25人,内设机构2到5个,机构设置更合理,力量更集中。“我们盯住‘人’这一关键,坚持从严把关,对拟划转到组里的干部人事档案、党风廉政意见进行全面审核,对拟提拔任用和新进干部深入考察,通过改革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陕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今年以来,试点单位立案总数同比增长47.6%,派驻监督效能逐步释放。

  山东机场管理集团是山东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的5家省属国企之一。“我们出台与集团党委联系沟通工作办法,新建修改完善各类制度共23项;推动集团各党支部配齐纪检委员,强化对纪检委员培训,督促、支持他们发挥职能作用……”说到试点后的变化,山东省纪委监委驻省机场管理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机场管理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汝兵介绍。

  试点前,山东省纪委监委深入多家省属企业调研,发现部分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思想转变不到位、专业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一方面,这些干部大多来自本单位,有的还交叉兼职,监督放不开手脚;另一方面,由于缺少监督办案实践,纪法学习与一线工作结合不够。”参与调研的山东省纪委监委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针对上述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在改革方案中厘清以派驻身份履行的12项职责,以纪委身份履行的7项职责,以及谈心谈话、听取述廉述责、健全干部廉政档案等11项具体权限,确保监督落细落实。下一步,该省纪委监委还将通过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案件集中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地纪委监委协作配合、片区联动协作“三项机制”,提升派驻单位人员专业能力素质,提高派驻监督质效,深入推进“靠企吃企”专项整治,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曹俊明 徐菱骏)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4-06/30/content_92007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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