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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简阳市:“送训上门”提升《条例》学习质效

  • 时间:2024-07-02
  • 文章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按照大家之前反馈的知识盲点,今天我结合新修订的《条例》,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理解。比如,如何确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党员犯罪在哪些情况下必须开除党籍……”近日,由成都简阳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组成的5支“送训”小分队,分批前往各镇(街道)、重点部门(单位)以及偏远村(社区),针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基层党员干部进行现场辅导交流。

  

  简阳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开展《条例》专题培训。(李溢慧 摄)

  据悉,为准确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在学习《条例》过程中的难点和疑点,简阳市纪委监委“送训”小分队在分片区收集基层党员干部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形成“送训课程清单”,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这次‘送训’上门很及时,培训内容很实在,特别是对新修订《条例》中的新增条款和基层搞不透彻的地方进行详细解读,不仅督促自身养成纪律自觉,而且对基层工作也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培训结束后,简阳市宏缘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周向东说道。

  “党纪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党员干部虽然可以通过网络等相关媒体学习一些权威性强、专业度高的解读文章,但要确保部分基础条件较落后的镇(街道)、村(社区)的党员干部学习‘不缺课’、思想‘不掉队’,就需要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的‘专题辅导’,这也是我们结合实际成立‘送训’小分队的初衷。”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充分体现“走出去、带回来、共分享”理念,该市纪委监委用好“简言阳语”互动训练小课堂,组织在上级纪委监委跟班学习的纪检监察干部分享工作经验和实践体会,并从修改背景、理解执行等方面对《条例》新增或修改部分重点条文进行解读。培训对象不仅包括纪检监察干部,还定期邀请基层党员干部和特约监察员“同上一堂课”,为深化《条例》学习、提升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开辟了新课堂。

  “馆内一幅幅照片、一个个案例、一段段视频,系统回顾了党的纪律建设历程和历史发展沿革,全面展示了党的纪律建设成就,我深受教育、收获颇大。”前不久,简阳市三星镇干石山村干部周新明感叹道。

  据悉,党纪学习教育以来,该市纪委监委还依托市党风党纪教育馆,通过警示教育、剖析反面典型案例、交流研讨等形式,为党员干部打造纪律教育浸润式课堂。截至目前,共63个单位1900余人到馆内开展现场教学,增强学习实效。

  “《条例》既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掌握的工具书,也是党员干部的‘护身符’。”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清廉简阳建设,继续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以“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抓实《条例》的学习贯彻,推动全市各单位加强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自觉。(作者:刘长伟)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yyf/2024/6/26/d1b79268adc3444c921ee16f7536535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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