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太和县委批准,太和县纪委监委对太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搞权色交易;以权谋私、大肆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投标中标、资金拨付、产品销售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太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太和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徐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太和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太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