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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应急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卫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时间:2024-07-09
  • 文章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日前,经中共歙县县委批准,歙县纪委监委对歙县应急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卫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卫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擅权妄为,干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和司法活动;知法违法,私设“小金库”并违规使用;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个人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取保候审等方面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压案不办,导致涉案人员长期未归案,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张卫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歙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歙县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卫国开除党籍处分;由歙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歙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jzwcf1264/p/119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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