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中共党员,事业单位公职人员,2020年6月因醉酒驾车被判处拘役、缓刑,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这个处分意见是否准确?”
要注意分清张某是参公还是非参公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如果是后者,就不是一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了。”
如果张某是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是应该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样的违纪违法事实,由于被处分对象主体身份的不同,引用的条规不同,给予的处分也不尽相同呀。”
辩思”之处,灵光四溅。2021年10月21日,桂林市纪委监委送课上门”,到全州县纪委监委进行审理业务专题授课。课堂上模拟案例实战演练”环节讨论激烈,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各抒己见,纷纷亮出自己的看家本领。
模拟案例是将审理业务知识、工作经验进行‘输入—输出—再输入’的过程,大家对不同条规之间进行对比、归纳、总结,多角度对问题进行思考,在观点碰撞中实现教学相长的效果。”桂林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为不断提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工作质效,桂林市纪委监委积极破解部分基层案件审理人才业务水平亟需提高等难题,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理干部队伍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充分利用中央纪委审理之窗”、审理论坛”,以及及时传达学习钟纪晟”业务指导文章、《纪检监察审理实务研究》等学习资料,夯实纪法知识,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对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业务培训活动,课程不仅涵盖党纪法规有关内容、监检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各方面。还通过选取典型案例供学员交流研讨,将纸面理论转化为实际应用,用实例考验干部对执纪程序的掌握程度和定性量纪的准确度。
既有理论知识课堂,更有互动式教学的培训,让我们更加意识每一件案件只有理清主体身份,查清事实,准确适用条款,才能使被处分对象心服口服,不影响干事创业的激情。”全州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李德春说。
以课代训”夯实纪法知识,要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实战能力,更应将理论与实际有效结合。桂林市纪委监委成立由审理业务骨干组成的6个职务犯罪业务指导组,分片负责联系全市17个县(市、区),在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对事实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应等关键环节及时提出意见建议,避免出现证据存疑、罪名、司法认定数字变化较大等质量问题,使基层审理人员边审边学、随案见习,着力提高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组织办案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以听促学、以案释法,查找案件查办与庭审标准差距,补齐业务短板。
不仅如此,该市纪委监委还抽调 8个县(市、区)和本级5个案件查办部门共计17名业务骨干到桂林市纪委监委集中开展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以点评挑刺”案件质量为抓手督促指导业务,通过以案代训和专题通报方式以查促改,推动办案质量和办案人员素质双提升”。(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