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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纪律宣讲进基层 独秀清风沁人心

  • 时间:2024-07-16
  • 文章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应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近日,怀宁县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在县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上解读新《条例》,引导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这是怀宁县深入推进理论宣讲的一个缩影。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该县纪委监委把选优配强宣讲队伍作为提升宣讲质效的前提和基础,抽调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纪法知识娴熟、语言表达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成“清风宣讲团”,以“送课上门”方式赴全县各单位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宣讲。宣讲团重点围绕《条例》修订的历史沿革、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身边生动的典型案例,采取“新旧对比”的方式,讲深、讲透、讲活《条例》内容。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清风宣讲团”已开展宣讲33场次,受众人数达2000余人次。

  坚持分类施教,充分发挥县委党校“主阵地”作用,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重点对新提拔任用干部、中层骨干和党员发展对象开展纪法教育,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同时,结合行业特点和地区实际,利用好身边人身边事的资源,将警示教育、廉洁教育贯穿其中。通过编印警示录、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现场旁听庭审等不同形式的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更好把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耳濡目染中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

  另外,通过开展“清廉成长”“清风传家”等系列活动,打造沉浸式的廉洁教育课堂,将教育对象拓展到领导干部家属和年轻干部,进一步引导其筑牢家庭廉洁“后防线”,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使铁的纪律逐渐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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