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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中梗阻”典型案例

  • 时间:2024-07-16
  • 文章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1.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皋兰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周福兴失职失责造成损失问题。2023年6月18日,园区内某餐饮店液化气瓶气体泄露,发生闪爆,引发火灾事故,导致1人轻伤、3人轻微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万元。周福兴作为园区主要负责人,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不到位,组织领导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不力,对事发餐饮场所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检查记录代签字,未识别安全风险隐患,对事故发生负监管方面的重要领导责任。2024年5月,周福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西固区房屋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汉永哲松懈疲沓贻误工作问题。2022年10月17日,西固区房屋保障中心在处理居民投诉小区物业相关问题时未作答复,居民向西固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1月16日,区政府向房屋保障中心下发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60日内依法处理。汉永哲在接受该工作后,仍未在法定期限内处理,致使区房屋保障中心未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汉永哲松懈疲沓,贻误工作,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6月,汉永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兰州市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强滥用职权违规决策问题。2018年9月,市商务局向某试点企业提前拨付供应链体系试点项目扶持资金204万元,刘志强作为分管该项目的副局长,失察失管失职,在该项目被评估验收认定为不合格、且多次督促整改无果后,没有及时汇报相关情况,未按规定及时终止该企业试点项目资格、收回已拨付资金。另查明,2019年至2020年,刘志强4次违规接受该企业实际控制人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刘志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刘志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1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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