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鹤壁市鹤山区纪委监委将1条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及时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在查清案件事实后,公安机关对涉嫌诬告陷害的原某某作出行政处罚。这是该区纪委监委惩治诬告陷害,为干事者撑腰鼓劲的一个缩影。
为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今年以来,鹤山区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相关室部紧密配合,定期对涉嫌诬告陷害线索进行排查研判。同时,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印发《关于成立全区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建立健全定期会商、线索移交、结果反馈、联合惩戒等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线索研判、案件查办、定性处理等环节遇到的疑难问题,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为确保研判精准、适当、规范,该区纪委监委严格对诬告陷害人身份、主观意图、客观行为、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等进行分析会商,有效区分诬告陷害和错告、不实举报,防止将没有主观故意的错告、不了解情况的不实举报认定为诬告陷害。此外,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受理体系,鼓励群众实名检举控告、按照规范程序检举控告。
既要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更要还担当尽责者“清白”。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将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以书面、当面、会议澄清等形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最大限度化解其心理压力,增强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董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