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青阳县委批准,青阳县纪委监委对青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招投标、工程承揽和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及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何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青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国开除党籍处分;由青阳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