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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通川区:“脚板费”牵出的“蝇贪蚁腐”

  • 时间:2024-07-23
  • 文章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你在为群众办理低保时,是否收取好处费?”达州市通川区双龙镇石峡湖村某组组长李某被通知接受谈话,配合该镇纪委调查,他没想到自己收取“脚板费”的事情会被揪出来。

  事情还得从今年4月通川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有事找纪检”一线走访活动说起。

  “我们村10多个失地农民在办理社保交齐资料后,组长李某说他帮我们跑了路,需要平摊他的‘脚板费’、伙食费等花销,每人650元。”村民老陈满脸委屈地向入户走访的镇纪检监察干部反映道,虽不情愿,但老陈还是把钱交给了李某。

  

  通川区凤北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走访收集群众诉求。(吴卓娥 摄)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双龙镇纪委当即决定要一探究竟,既继续跟该村村民谈话核实事情的具体经过,又迅速组织查阅文件资料了解相关情况。

  经梳理核查,事情与村民反映情况吻合。原来,几年前双龙镇石峡湖村某组土地因修建应急水源通水隧道被占用,政府为解决占地事宜为该组分配了多个社保名额,李某声称自己可以“帮忙交材料、打听进度”,还能“再去协调关系,提高大家所领取的社保金额”,向15个参保村民“筹集”他多跑几趟的“脚板费”共计9450元。

  “我不该在为老百姓办事的时候索要好处费。我知道错了,我的错误行为给党的惠民政策造成了不良影响,寒了老百姓的心,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经过细致的思想教育,李某幡然悔悟,并将收取的“脚板费”如数上缴。随后,该镇纪委工作人员来到村民家中,将钱全数退还,李某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本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是李某却将理想信念抛之脑后,在为群众办事时索要好处费,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对这样的行为,一定要严肃处理!”该镇纪委负责人唐博说,双龙镇将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并不断完善回访工作机制,主动了解举报人对问题办结的满意度。

  基层小微权力看似微小,却连着民生福祉,关系人心向背。今年以来,通川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抓手,通过召开院坝会、张贴“码上举报”二维码、发放“连心卡”、实地走访、查阅账目资料等方式,为“小微权力”装上“监控”,多渠道全方位摸排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及时跟进监督,从严从快查处,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62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6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7份,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95个。(作者:吴卓娥 王玥)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4/7/17/6fab82f134cb46bf8c2b3c54c9115d3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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