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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制定“两个清单”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 时间:2024-07-23
  • 文章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 作者:佚名

  

  近日,六盘水市印发《六盘水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六盘水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监督工作清单》,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见效。

  《责任清单》明确被巡察党组织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巡察机构和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共9项53条内容,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流程,确保各责任主体照单履职、规范履职。

  为压实被巡党组织整改责任,《责任清单》明确要求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等,开展6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情况向党内、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并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年度工作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内容。

  《责任清单》还明确推行“一把手”巡察整改离任交接制度,对离任的“一把手”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求签订《巡察整改离任交接书》,严防巡察整改“一走了之”“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工作清单》注重细化巡察整改评估机制,优化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明确巡察整改情况公开1年左右,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宣传、巡察机构等部门配合,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被巡党组织年度考核和干部履职评价的重要参考。强调对巡察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六盘水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yw/202407/t20240723_85144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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