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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合力推进“清源行动” 持续加固财政资金“保险箱”

  • 时间:2024-07-23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 作者:佚名

  

  “通过审计发现,财政部门核实,你单位存在违规支付职工差旅费的问题……”

  此前,红河州屏边县审计局在开展工作中发现,该县图书馆存在违规使用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付职工差旅费的问题。县财政局对该问题跟踪核实后,将其纳入清廉云南建设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问题清单,及时向县图书馆发函要求整改,县纪委监委对存在问题同步进行跟踪督办、提醒督促。合力监督推动下,县图书馆及时退缴了违规资金,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

  多部门联合发力、同向“奔赴”,这是红河州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走深走实的一个工作缩影。

  红河州财政局切实发挥牵头专班抓总作用,将“清源行动”与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人大监督、巡察、审计、政府采购专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形成监管合力“一张网”。今年以来,会同税务、农业农村、投资促进、住建等牵头部门,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行为“三项重点任务”,以及减税降费政策执行、乡村振兴等八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打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全面自查+靶向复查+重点抽查”组合拳,对查找出的问题靶向复查核查,对自查工作组织不到位、自查无问题、自查问题突出等单位重点抽查,切实做到自查对象全覆盖、自查内容全涵盖、问题核查无遗漏。

  州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围绕州委制定的22条落实措施,同步制定9条监督工作措施,紧盯“清源行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督促建立完善“清源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清源行动”推进情况进行调度,推动各级各部门“查、改、治、建”一体发力,合力推动财政资金“源清流净”,持续加固财政资金“保险箱”。

  在具体实践中,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及审计、财政机关的协调联动作用,以“纪巡财审”四轮驱动,推动监督由“单兵作战”向“攥指成拳”转变,最大限度释放联动监督效能。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财政部门采取提醒、通报、发“关注函”等方式,指导问题部门对存在问题实行“清单化”推进、“责任化”督办、“销号式”管理,切实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不仅如此,该州将“惠民行动”和“清源行动”有机结合,统筹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以“纪检监察+财政”联动监督模式,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钱从哪里来”“发到哪里去”“发了多少钱”的源头至末端全过程动态监管,集中整饬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领域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我们将坚持以问题整改为切口,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督促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剖析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堵塞制度漏洞,看牢管好财政资金‘钱袋子’,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走深走实。”红河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紫童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716/130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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