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我的养老补贴已经到账了。”近日,在柳城县冲脉镇监察办工作人员回访时,村民韦某高兴地说。
今年2月,该镇监察办在全镇开展惠农惠民补贴专项监督时,村民韦某反映其2023年3月已补缴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年5月年满60周岁应该享受养老补贴,但迟迟未领取到补贴。
“韦某是否符合养老补贴申报条件?为何将近一年还未办好?”带着疑问,镇纪委通过入户走访、查阅养老补贴政策材料、找到相关人员了解具体情况。
“该群众是我为她办理养老补贴申请的,2023年3月第一次过来办理申请的是她女儿,因为养老申请还需本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来才能完成办理,所以我就让她女儿通知其本人过来办理,过了一个星期,她本人来办理,我当时不在社保中心,由我的同事接待并为她办理认证、补缴手续,但没收集复印她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所以一直没得向上级提交她申报补贴的材料。”镇社保中心干事彭某一边说着一边找出该群众的申请资料。
“她申报材料不齐全,后期你们有没有通知她补交?”镇监察办同志追问。
“主任让我通知她来补交材料,我电话联系她,她说她到外地帮子女带小孩了,没有时间过来交。”彭某辩解道。
“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是否可以通过微信、邮箱、快递等其他方式把材料补齐?”
“是可以,但是我平时工作太忙了……”彭某试图继续辩解。
“养老钱发放是否准确、及时,关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和养老保障,通知群众并指导办理同样是你的工作。”
在镇监察办工作人员思想教育下,彭某终于承认自己失职失责,并主动联系群众收集好相关材料补做申请。最终,彭某受到政务处分。
针对该案暴露出监管缺失、干部队伍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镇监察办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监察建议,督促责任部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疏通办理堵点难点,优化办理流程,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补贴及时、精准、足额发放到位。(柳城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